大多约克郡公校教育委员陈焕玲因被指在竞选过程犯规,有可能被取消其教育委员的资格。
陈焕玲昨天表示,她当时确实对有关条文不太清楚,事到如今她以坦然心态面对这一切。
陈焕玲于去年11月10日市选中,在烈治文山市胜出,成为约克郡公立教育局10名教育委员中的一员,也是约克郡地区唯一新当选的华人候选人。
然而,她的民选公职生涯仅两个月,就可能告终。
陈焕玲昨天在烈治文山市政厅的走廊中举行记者会,她表示,由于有人指她在竞选过程中犯规,且此事也已交由安省法庭裁决,因此她事实上目前已经不再司教育委员一职。
据陈焕玲说,自1995年起,她即在约克郡教育局属下的国际语言课程计划就职,具体工作是在烈治文山市一所高中周末所设的中文学校校长。
不过,这只是一份兼职工作。
她另有其他的全职工作。
去年市选,陈焕玲决定参加选举,角逐约克郡教育委员。
她在去年7月25日登记参选。
在这之前,她也向国际语言课程的负责人作过谘询,但是当时并没有得到异议。
她自己也查询过了有关的竞选条文,以当时她的理解,她以为有关“教育局的公职人员若参选教育委员活动,必须留职停薪或者辞职”的规定在时间上是指9月26日参选报名截止后开始计算至11月10日选举日这一段时间。
故她在去年9月2日辞去了中文学校校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