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确定谁可以成为自己国家的公民,如果有一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承认某人是该国的公民,那么此人就有多重国籍。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允许自己的公民拥有多国籍的。
(一)加拿大的国籍法
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的《加拿大国籍法》,允许加拿大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
当加拿大公民申请加入另一个主权国家的国籍时,只要自己不主动要求放弃加拿大国籍,就可以继续保留。
同样,其它国家的公民在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时,只要(她)的原籍国的法律允许,他(她)仍然可以保留其原藉。
当然,拥有多重国籍的公民就有权享受该国给予公民权利,同时,他(她)也就有责任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
在加拿大,一个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的原因主要是,各个国家采用各不相同的国籍法。
有的以出生地为难,有的 可以通过自然归化、父母子女关系和通过婚姻关系等,成为 另一个国家的公民。
国籍的问题是一件复杂的事。
有的国家承认双重国籍,有的国家不承认。
有些国家允许妇女结婚后既可以保留原国,又可以获得丈夫国家的国籍;而另外有些国家允许妇女在结婚后获取夫家的国籍,但必须放弃她的原国籍。
凡此种种,不能一一举例。
正因为如此,要审定一个人的国籍时,往往颇为费事。
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五日以前,加拿大也不承认双重国籍。
所以,凡是在这个时期以前获得了其它国家国籍的加拿大人,都要核实一下自己的身份。
(二)双重国籍的利弊分析
一个人拥有双重国籍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当然也会带来不少的麻烦,例如司法程序问题、财务税收问题、服役问题等。
因此在准备拥有双重国籍时,要仔细考虑好如下几个问题:
1.我是否拥有双重国籍?
2.我是否可以通过结婚或者自然归化的方式,在加拿大或者其它国家拥有双重国籍?
3.双重国籍将给我带来的是好处还是麻烦?
4.如果双重国籍会带来麻烦,我应该怎样改变这种局面?
对于一些人来说,拥有双重国籍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好处,比如在社会安全和就业方面。
另外,由于他是属于多个国家公民,因此有更多的归属感。
然而,双重国籍也会给人带来一些麻烦。
一般来说,一个人居住在什么国家,就要遵守什么国家的法律。
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到该国旅游的游客,允许持居住国家的护照,如果持第二本护照,就会被没收甚至会被罚款。
如果加拿大公民在国外遇上诸如法律等方面的麻烦,加大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其它外交团体会想办法帮助解决。
但是,如果该加拿大公民同时又是该国的公民,加拿大政府能就会无能为力。
因为他(她)是那个国家的公民,那个 国家会以“外国人不得干涉内政”的理由,拒绝加拿大政府对他(她)的帮助。
另外,如果加拿大公民持有两本护照(加 拿大的和外国的护照)在第三国旅游,有时也会引起意想不的麻烦。
例如,你除了持有加拿大护照外,还持有某国的护照, 你在某国旅行时,该国就会要求你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如不许你随意出国,要你服义务兵役、交税、赔偿教育费用等 等。
有时还会出现对你个人特别不利的情况,比如你的出现 会影响到你的亲戚朋友,你旧时的官司可能要继续打下去等。
如果你拥有国籍的那个国家发生政治动乱或军事冲突, 则你身受其害的可能性会增大。
有时即使你正居住在加拿大,由于你是该国的合法公民,该国政府也会要求你履行公民的义务。
上面的几个例子仅仅是说明双重国籍可能会给拥有人带来的一些麻烦,不一定就适合每个人,但是,任何人都必须注意这个问题。
(三) 避免双重国籍带来的麻烦
假设一个人已经有,或者将会拥有双重国籍,而且他 (她)已经知道这将会给他(她)本人、他(她)的配偶、 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带来危害,那么他(她)应该积极想办 法去避免这些麻烦。
首先,在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之前,他(她)必须弄明白,自己保留原国籍会不会带来不良后果。
其次,他(她)应该再了解一下,能否放弃自己不想保留的原国籍,以及放弃该国籍后,是否能够完全避免麻烦。
另外,放弃国籍也不是简单对外声明一下就能办妥的。
一定要到该国有权承办的机构去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才能放弃该国国籍。
假设一个人目前居住加拿大境外,同时又拥有或打算申请另一国家的国籍。
如果要放弃加拿大国籍,他(她)必须到加拿大驻该国的外交机构去申请。
他(她)一旦不再是加拿大公民之后,就不能再持加拿大护照在国外旅行,也不能再受到加拿大政府的保护。
此外,他(她)如果想再回加拿大永久居住,还必须再到加拿大移民局申请。
总而言之,一个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出国旅行时,要了解 清楚自己的双重身份会不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如果会的话,应该避免前往。
各国的国籍法十分复杂。
同样的一种情况,对某人的朋友和家人或许是没有任何麻烦,但对他(她)本人可能就会成为一个问题。
因此,如果一个人怀疑自己有可能是某国公 民的话,可以向该国的有关机构了解。
但是,在此之前,他 (她)最好是先向加拿大政府的有关国籍问题的机构或驻国外使团(如果自己是在国外的话)了解。
他们会免费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