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河南省获准将全省公务员平均每月津贴补贴增加300元。这是该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二轮实施方案的一部分。
“薪动”的不仅是河南。这是一个旨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三年计划实施的第二个年头。这个计划又被称为“阳光工资”改革。
这个冬天因此成为一些地方公务员事实上的加薪季。
而更大范围的第二轮调薪可能在明年渐次展开。在一些地方官员眼中,这也是刺激消费的措施之一。
地方公务员迎来加薪季
11月中旬,河南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二步实施方案获得批准,全省公务员平均每月将增长 300元。此前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已完成第一步改革,省直机关已实现了津贴补贴平均一年2.1万元的标准。此前一周,河南省召开省政府会议决定,批准给事业单位人员预发工资性补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将平均提高300元。
在河北唐山,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也迈出了第二步。根据唐山市的规定,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总水平在上年基础上人均提高600元/月。新工资从2008年1月起执行。这次调整后,普通科员的津贴补贴达到每月2150元。正处级官员每月工资中津贴补贴将达到3030元,加上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每月将达5000元。
中直机关10月末也完成了第二步规范,一个部委下属单位普通科员增长300元/月。这次调整原计划年初实施,但因雪灾、地震等因素而一再推迟。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则是第一次对公务员津贴补贴进行改革。安徽省政府对该区的审核批准是平均一年1.34万,这次规范从2007年7月1日执行。11月19日,同属六安市的霍邱县也决定第一次对津贴补贴进行规范,对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
在内蒙古,赤峰市、通辽市刚刚通过了津贴补贴调整方案,将尽快落实。
这个冬天因此而成为公务员的加薪季节。不过,对于更多的城市来说,第二轮调薪可能会在明年陆继展开。2009年正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
3年计划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无论是进入第二轮调整的河南、唐山,还是正在进行第一轮调整的安徽六安,他们执行的都是一个庞大的3年计划的一部分。
2006年7月,中国实行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同时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计划用3年时间,将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并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使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
此后,各地陆续开始清理合并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原先“不上台面”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明补”,这也被称为“阳光工资”改革。改革后,公务员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构成。前两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后两项由地方财政安排,具有一定的浮动区间和灵活性。
从第一步实施情况看,除东部沿海地区一些个别城市和部门外,改革总体上提高了全国800万公务员的收入。第二步、第三步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收入。
不同省津贴补贴最高差几千元
据了解,对于各地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国家出台了一个范围,平均值不能低于年2.1万元,也不能高于4万元。由于津贴补贴改革是地方自费改革,地方财政承担了更大的压力,规范以后“暗补”变“明补”,原来一部分由单位自己解决的补贴变成了财政支出。
中央对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有个核算公式:省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省会城市平均标准+全省平均标准)/2,如果省直机关要想达到300元的标准,省会城市就要比平均值高。
这种制度造成了不同省之间、同省不同市县区之间津贴补贴相差最高达几千元。一位去年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深圳司法系统的法警,目前税前工资为8100元,实际扣除各项保险缴费之后工资所得约6200元。这让西部地区同样资历的公务员望而兴叹。即便扣除两地物价因素,差距仍可观。
根据第一轮规范的结果,即使有年均津贴补贴2.1万元这个最低调控线,很多财力弱的贫困地区也根本无法达到。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