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结婚七年通常被认为是婚姻最脆弱之时。
但如今毅然决然劳燕分飞的加拿大夫妇,早已过了最易触礁的婚龄,有的更是结婚已达二十五年的老夫老妻。
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加拿大人的婚姻百分之四十以离婚告终,其中百分之十的离异夫妇年过半百。
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离婚夫妇,一九八五年为一万四千一百三十三对,到一九九八年增加到二万三千七百二十九对。
五十二岁的温莎居民艾曼达,在小儿子走出家庭开始独立生活数月后,向丈夫提出分居。
结束二十四年婚姻之时,艾曼达表示,实际上她和丈夫早已同床异梦,尽管互不怨恨,但这样的生活已经毫无意义,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于是选择平静分手。
专攻家庭法律的律师柯克芮表示,事实上,当夫妻共同生活历经四分之一世纪的时候,也到了第二个最容易离婚的阶段。
第一个最常见的离婚阶段是在结婚十一年之后,很多夫妻认为此时孩子已经长大,完全能够理解和面对父母婚姻破裂的现实。
柯克芮表示,二十五年之后,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更认为,孩子已完全自力更生,于是「他们中的一方会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甚至直接表示『这不是我想要的』,然后双方就此分手」。
「美国老人」组织在其网站发表文章,对老夫老妻离婚日趋普遍的现象发出感慨,称如今老年夫妇是「五十之痒」,他们再也不愿将就破碎的婚姻到终老。
文章指出,从一而终的婚姻在上个世纪更普遍,是因为当时人们的平均寿命只有四十八岁,而平均寿命已增加到七十六岁的现代人,更容易在长年的共同生活中厌倦对方。
也有人认为,老年夫妻经济状况更稳定,离婚时更少牵挂,因此当孩子长大成人时,也更容易劳燕分飞。
柯克芮律师表示,现代女性大多是职业女性,经济和丈夫分开独立,因此不会因为金钱而勉强凑合婚姻。
他强调,只有在法官判决离婚时,才会多考虑一些女方的利益。
此外,如今老年人健康状况也比以往更佳,这更难让老年夫妻在暮年生活中,勉强维系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