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全国警长们昨 (23) 日表示,将要求政府修改法令,让警方能合法监听电话以及监看网路。
联邦政府方面似乎也意识到老旧法令已经无法跟上网路科技的发展,有意尽快对法令做出修正。
加拿大警察首长协会主席麦克洛伊德 (Edgar Mcloed) 表示,加拿大现行的监听法令,是在 1974 年制定的。
法令的内容,只允许加拿大警方在获得司法单位允许时,监听现在已经很少见到的拨号方式电话。
他指出,以现在科技的突飞猛进,法令的内容早已经“不合时宜”,无法制止“高科技罪犯”透过网路为非作歹。
麦克洛伊德指出,警方已经向政府表达意见,希望政府能通过法案,要求网路供应商和手机业者储存资料,作为证据协助警方调查。
同时,警方也希望新法令能给警方权限,在取得搜查令后“免费”使用任何一间网路公司的资料。
麦克洛伊德强调,警方并不是要扩权,而只是要“合法监看网路”。
他也透露,警方虽然提案要求“ 24 小时监看”网路资料,但是绝不会影响民众的隐私,因为警方不会去看任何与调查案件无关的资讯。
(冯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