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院今日对同性婚姻法进行裁决,联邦司法部长高特拿预期,最高法院将支持政府建议的同性婚姻法案,自由党政府则会尽快通过该项法案。
据加通社报道,最高院周四具划时代意义的裁决,假如高院通过法案,加拿大将会是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首批国家之一,同时意味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应否获准合法结婚的长期斗争终告闭幕。
高特拿周三出席自由党党团会议后表示,预期最高院将会支持上诉和初级法院的裁决,更预期同等权利和宗教自由两项基本原则将维持不变,换言之,政府会根据此等宪章原则做事,尽快引进包括男同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在内的公民婚姻法。
18个月前,前总理克里靖放弃在同性婚姻问题上纠缠,拒绝就安省、卑诗省和魁省法庭指传统婚姻法违宪的裁决提出上诉,其后联邦政府草拟法例,容许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可以与伴侣在市会堂、法庭和认可他们结合的宗教机构举行婚礼。
根据该项草拟法例,教会、犹太会堂和清真寺会获准去界定他们认为恰当的婚姻,维持人权宪章中保证宗教自由的原则。
联邦执政自由党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下列3项问题:
- 联邦政府有否特权界定婚姻意义?这是对任何企图阻挠新法的省级政府一项先发制人的问题。
亚省省长简欣曾经表示,会运用宪章中所称的但书条款,撤销该项法例。
总理马田去年12月宣誓后,加入第4问:传统婚姻的定义,即一男一女的结合,是否亦符合宪法?提出此问,目的是让法庭维持已行之百年的婚姻定义。
加国6省及其中1个特区的法庭已经推翻传统婚姻定义,为同性婚姻合法化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