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普遍实行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以及住房政策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人人拥有适当的居住标准,以及使住房费用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住房补贴可以分为一般性补贴,供应方补贴以及与需要有关的补贴。
一般性住房补贴是按一定居住单元发放的补贴,不管住户的具体经济状况如何。
这种补贴一般是指:对政府住房贷款提供较低的利率或者对抵押贷款机构或银行批准的住房贷款提供特殊的利息补贴。
无论家庭的需要如何,他们都能得到这种资助。
供应方补贴或生产性资助是以一般性补贴形式发放的,因为它不管申请人的收入需要如何而以同一标准补贴。
其主要目的是加大住房供应。
然而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每个家庭制定出各自的住房贷款条件,芬兰是采用按需要的资助方式的。
根据需要的补贴一般是以个人的需要为基础给予的,目的是为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为非常需要补贴的群体如大家庭、单亲家庭、退休职工、独身、老年人以及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居住房屋的机会。
根据需要补贴的最常用形式是住房津贴。
住房津贴一般按月支付,这主要取决于家庭收入、家庭规模、住房面积以及住房的开支,接受住房津贴的人群不应太大,否则,就失去这种补贴的社会意义,而变成另一种形式的一般性消费资助。
住房津贴制度的好处是可以将这种津贴有效地直接给予那些需要的家庭。
但住房津贴也有其不足之处,它需要有一个庞大的管理机构,并需要确保没有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