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麦兹可(Frank Maczko)本月26日裁定,在2002年3月杀死房东的华裔妇女张敏芬(Minfeng Zhang,译音)犯案时精神异常,判定她无罪。
导致法官作出无罪判决的因素中,张敏芬儿子胡向(Xiang Hu,译音)的日记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胡向在日记中纪录的片段,显示出他母亲已经患上严重的精神疾病。
张敏芬在2001年初和丈夫以及儿子从中国大陆广东省移民到温哥华。
但由于当时工作不好找,张敏芬的丈夫胡捷辛(Jiexin Hu)找工找了两个月未果,就返回广东。
此后,胡捷辛透过电话跟妻子和儿子联络,并在2001年12月返回温哥华探望母子,小住了几天。
因为张敏芬留在温哥华期间也一直找不到工作,加上没有多少朋友,她也决定回广东。
但是她的儿子胡向希望留在温哥华。
张敏芬虽然为了儿子留下下来,但情绪非常不稳定。
胡向的日记中透露了这些信息。
比如:
2002年1月25日:今天妈妈看上去有些呆呆的。
2002年2月14日:妈妈像疯了一样,她甚至晚上都不想睡觉。
2002 年 2 月 19 日:妈妈今天疯了,她大声哭喊并打我。
我也跟着哭,但不知道怎么办好。
这件事情是在晚上发生的。
2002 年 3 月 2 日:今天妈妈又疯了似的。
然后爸爸打电话问我们是否愿意回中国。
我并不想回中国。
2002 年 3 月 6 日(胡向日记纪录的最后的内容):今年妈妈都有些发狂了,她想回中国。
我非常伤心。
除了日记,胡向还在法庭上作证说,在这期间,他的母亲总是抱怨陌生人尾随她,为了不害怕,有时候搬到他的房间睡觉。
胡捷辛也作证说,他的妻子从来没有暴力行为,但确实对这里的孤独陌生环境感到无所适从。
法官麦兹26日裁决时,也认为张敏芬没有明显的动机来杀害她的房东。
被张敏芬杀死的房东何水(Shui Ho,译音)是华裔社区一名比较活跃的义工。
他遇难前几小时,还在参加一个义工的会议。
何水骤然被杀害,令社区民众感到非常痛心。
但因为张敏芬犯案时确实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使她仍然获无罪判决。
张敏芬被捕后,一直拒绝承认她杀害了房东,并且坚持自己精神没有问题,拒绝服用抗抑郁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