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统计局 2001 年人口普查的资料显示,卑诗省夫妇家庭有小孩同住的比率,属于全国各省与特区中最低的省份之一
加拿大统计局统计出,卑诗省结婚或依普通法下同居夫妇家中,至少育有一名 24 岁或以下小孩的夫妻,有 44 万 7805 对,占所有家庭的 41.%。
1996 年,有 44 万 780 对家庭至少育有一名 24 岁或以下小孩,占全部家庭的 44%;而家中没有任何年龄在 25 岁或以下的小孩同住的比率,则相对持平,计有 43%。
整体上而言,卑诗省 2001 年共有 108 万 6035 个家庭,五年前的家庭数则为 100 万 8450 户。
以 2001 年为例,结婚夫妻比率为 73%,比 1996 年的 76%,稍为下滑;不过,普通法下同居夫妇的比率则由五年前的 10% 上升至 2001 年的 11%。
至于卑诗省 2001 年单亲家庭数为 16 万 8420 户,占总家庭数的 16%,与全加拿大平均数相似。
据了解,加拿大统计局首度在 2001 年的人口普查中提供同性夫妻的资料。
卑诗省自称依普通法下同居的同性恋夫妻,有 5790 对,其中 3965 对住在大温哥华地区,585 对住在维多利亚,85 对住在阿博斯福特。
2001 年,卑诗省内一人独自居住的户数比 1996 年时增加。
事实上,卑诗省一人家庭的户数比起一家四口或以上的户数要多。
按加拿大统计局资料,卑诗省共有 153 万 4335 户家庭,其中 27% 为一人家庭,而 24% 为一家四口,或以上。
2001 年卑诗省一人独居的省民有 41 万 8135 人,比起五年前升高 16%。
其中 65 岁或以上的妇女,35% 独居,比起同年龄的男人仅 17% 独居,高出两倍以上。
大部份的男性耆英,63% 与配偶或同居人同住;而女性耆英,则仅有 39% 与配偶或同居人同住。
卑诗省 85 岁以上的耆英住在健康看顾中心或机构比率最低,男性只有 17%,而女性有 29%。
全加拿大平均值为男性 23%,女性为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