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之恩值多少钱?对王海成、杨玉敏夫妇来说,就是他们手里攥着的一张20万元的白条。30年前,两位老人在路边抱回一个女弃婴。为养活女婴,两位老人将亲生孩子送人寄养,将女婴养大成人,并供她上大学,帮她找工作……当长大成人的养女无意中得知,两位老人并非自己亲生父母后,毅然决定和两位老人断绝关系,并给老人开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以“购买”老人对她这20多年来的养育。
在亲情和金钱均得不到兑现后,两位老人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兑现“白条”欠款。前天,河南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善良夫妇30年前捡弃婴
对养女的这段情,让王海成夫妇终身难忘。那是1977年农历三月,天气很冷,夫妻俩到南阳卧龙岗买东西,中途发现路边有个用破被单包着的女弃婴,弃婴身上还带着血迹。
救下女婴后,夫妇俩决定将她当亲生女儿养。那一年王海成24岁,妻子杨玉敏23岁,他们才刚刚结婚。
这个家庭并不富裕,只有王海成33元的月工资在维持生计,有了女儿后,光买牛奶、买奶粉就花去一半,而且,女儿丢弃马路边的时间比较长,身体很弱,隔三岔五就生病,看一次病,揪一次心,因为当时能治女儿病的针剂只有青链霉素,可女儿对此又过敏。
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夫妇俩不放过任何挣钱的机会,到处干零工。
为了养女他们把儿子寄养
后来,王海成夫妇有了自己的孩子。组织上调查他们是不是超生时,为了隐藏女儿的身世秘密,他们只好偷偷将自己出生3个月的儿子送人寄养,告诉组织女儿是他们亲生的孩子。
由于心思全花在女儿身上,王海成夫妇忽视了对两个亲生儿子的教育和关爱。二儿子因为从小送人寄养,直到7岁才被领回家,和他们心里有隔阂。他们也不知道二儿子到底在什么地方漂泊,二儿子也不和他们联系。大儿子学业不好,也没找到稳定工作,每月只有100多元生活费。
2001年,女儿有了男朋友,未婚先孕,遭到养父母的谴责。养女一气之下到外面居住,其间,不知谁向她透露了身世。当王海成夫妇责备女儿的时候,女儿开始反驳:“我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凭啥说我!”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女儿随后坚决要和养父母解除关系。
在双方关系无法调和后,女儿最终给王海成夫妇写下一张20万元的欠条。欠条的内容为:“王某欠父母王海成、杨玉敏抚养费20万元整,分期付完。抚养费为从出生之日抚养到上学、工作,应该付20万元。抚养费付清以后,双方互不干涉。”时间为2001年7月29日。
走上法庭向养女讨个公道
王海成告诉记者,他们希望女儿能回心转意,但5年等待,丝毫没等来女儿的悔意。他们很绝望。女儿给他们打的20万元欠条,给了几千元后,再也没有音讯。
彻底绝望的王海成夫妇决定通过法律渠道讨要说法。2007年4月13日,夫妇俩将女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承诺,立即向原告支付19万多元的抚养费。
面对王海成夫妇的诉讼请求,被告王某对抚养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她除对20万元条子的部分字句有异议外,没再发表任何意见。其诉讼代理人则认为,当初王海成收养她时,没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而且双方的关系没有完全解除,20万元的抚养费因种种原因无法兑付。
由于当庭没有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