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上存在着二种不同的网上交易模式:一种是传统网上券商模式(Conventional Online 3rd Part Brokers), 一种是 ( Electronic Direct Access Trading,简称EDAT)。
这两种模式都可以实现网上股票交易,但因其对客户股票下单执行方式的不同,因而在效果上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在传统模式中,网路交易商在拿到客户下单后,一般会将委托单转让给另一券商去执行。
受转让券商通常是Market Maker,即所谓庄家,再由他们将客户的订单分送入纽约证交所或那斯达克交易盘中。
由于经过一重或多重的转手,订单执行的时间会延长,具体结果的体现就是客户输入订单后,不可能立即看到成交结果,而要有数秒至数分钟的延迟。
在分秒变化的股票市场上,尤其是股价急剧变动时,时间的延迟无疑是种损失。
以市价单(Market Order)来说,如果客户下买单,那成交价很可能高于下单价;如果客户下卖单,那成交价很可能低于下单价。
以限价单(Limit Order)而言,那客户时常就会拿不到所设定的价格。
再者,庄家在取得买卖单后,会按照下单的数量给予网路交易商一定的回扣,当然这笔费用又会转嫁到客户的帐上。
对于网路交易商来说,哪个庄家给的回扣最高,就会将委托单转让给谁,其后果就是,交易商的回扣越高,客户的下单的隐形费用也越高。
直接下单交易系统的执行方式与传统网路券商完全不同。
它首先需要下载券商提供的交易软体,客户利用此软体,通过网路可以和纽约证交所的专业券商、那斯达克市场上的庄家,以及其他多种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对接。
在网路通畅的情况下,下单可以做到即点击即执行,客户的委托单直接送入了 电子撮合系统(ECN),或小单执行系统(SOES)中,客户可以立刻在显示幕上看到成交结果,股票交易瞬间执行,因而可以取得相当理想的股票交易价格。
当然,由于无需中间网路券商的层层转手,客户也就不必为此付出昂贵的隐形交易佣金了。
为了更好地阐明这二种网上交易模式的不同,以直接下单交易系统模式的代表—-Golden Beneficial Securities和模式来对比说明。
Golden Beneficial Securities:
1. 适用于所有的股票交易者。
因其快速高效的成交方式,更适宜于对下单执行时效要求高的专业活跃交易者。
2. 直接接入数百家股市庄家和多种有价证券交易体系中,提供最准确的当前市场即时报价及交易状况。
3. Golden Beneficial Securities是专业的交易公司,它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的下单执行。
客户输入准确的股票代码和入场或出场价格后,其先进的直接指令执行技术将保证交易者的委托单立刻得到准确无误的执行。
传统在线券商交易模式:
1. 客户输入每单$7的市价单(Market Order)后,指令将被送到经济人的电脑桌面上。
经济人有三分钟的时限完成客户的委托单。
在这三分钟内,市场如果发生了重大变化,客户很可能拿不到理想的价位。
2. 在激烈变动的股市中,每单$12的限价单(Limit Order)意味着太高的风险。
当股价稍有变化时,已有大批其他更有价格优势的交易单排到了前列。
因为股价变化快,客户输入的股价根本无法与当前的实价相符,很可能导致无效下单。
以上所说,均是较为抽象的理念表述;那么,下面的举例可以更充分地说明因委托单处理的过程、时间及繁复性不同,可以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
如果当前股市中IBM的报价为80.05(bid)/80.06(ask),交易状况为5000股买入,3000股卖出,同样欲买入2000股IBM股票,交易者A使用Golden Beneficial Securities,交易者B使用传统在线券商,其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者A:
1. 交易者A以80.06的价格输入IBM买单2000股,基于Golden Beneficial Securities高效的交易平台,因为股市上有3000股IBM正欲以此价卖出,所以立刻达成交易,交易者A现在拥有了2000股IBM的股票。
2. 此笔交易的佣金费用为:基本交易费每单$4.5,再加上每股0.005的DORS费用$10(2000*0.005),所以佣金费用为$14.5。
3. 此笔交易的总成本为:佣金费用$14.5,加上股票成本$160,120(2000*$80.06), 所以总成本为$160,134.5。
交易者B:
1. 交易者B以每单$7的市价单输入电脑中,这一指令被转到在美国某处的经济人桌面上。
经济人有3 分钟的时间限制来处理客户的委托单。
在他得到你的下单之前,他手中已有另外几张下单,他先处理完了它们,然后他幵始着手于交易者B的下单。
但是,就在他处理其他下单的片刻,市场的状况已有了变化,即时报价为为80.15(bid)/80.17(ask),交易状况为2000股买入,1000股卖出。
经济人马上以80.17的价位买入了当时仅有的1000股,另1000股经济人衹能在下一个ask价位80.18中得到,交易者B现在拥有了2000股IBM的股票。
2. 此笔交易的佣金费用为:基本交易费每单$7,所以佣金总费用为$7。
3. 此笔交易的总成本为:佣金费用$7, 加上股票成本$160,350 (1000*$80.17+1000*$80.18),所以总成本为$160,357。
因交易者B无法以当时报价80.06成交股票,最终衹得以80.175的平均价购入与交易者A相同的股票。
从表面上看来,交易者A 比交易者B多支出了佣金费用$7.5,但事实上,交易者B比交易者A总成本增加了$222.5 ($160,357-$160,134.5)。
而且,我们还必须看到:如果交易股数是在500股以下,那么交易者A的佣金费用将低于交易者B;另外,此处所举DORS费为最高ECN费,另有多种ECN费仅为0.003。
当然交易者B也可以以限价单购入股票,为了在上涨的行情中确保能得到交易,交易者B必须以高出即时价的价位输入订单,那么交易成本也还是会高于交易者A。
而且他输入的价位还必须在80.17或以上,否则他的交易根本无法达成,因而我们说在行情有变动时,限价单的风险是较高的。
在此举例中,我们以股价上涨为假设,因为客户在买入股票时总是预期该股股价上扬,这样投资才会有收益。
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下买单后,该股股价下挫,这样交易成本虽然下降了,但投资收益就不存在了,等于买进了一支赔本股。
反之,我们在卖出股票时也会有同样的情况发生,衹是资金方向是逆转的,交易者B会以比交易者A更低的价位成交,收益降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虽然传统在线券商模式和直接下单交易系统模式都可以实现网上股票交易,但直接下单交易系统能更有效地控制时间和交易过程,从而更有力地达到控制风险,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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