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部预定自今年 12 月 31 日起核查枫叶卡的截期逼近时,有愈来愈多未领到枫叶卡的太空人,准备采取迂回办法回归加拿大与亲人团聚。
一名儿子在北温念书的华裔移民和太太因为生计,在温哥华住了一年多之后返回台北工作。
去年他趁到美国出差机会,由友人驾车在美加边境入境,但由于未满足五年中住满两年的规定,入境时移民身份被吊销。
这位先生现在不但自己无法来温哥华,连太太也因为生怕永久居民身份遭取消,而不敢来探望独自一人住在寄宿家庭的儿子。
一家人好久不能团聚,在传统节日来临时尤其感到难过。
他表示,现在祇好等儿子成年后,由他担保自己和太太再度移民加国。
像上述这位先生的故事,在台湾移民中并不少见。
移民律师钱路说,温哥华有愈来愈多的太空人,准备采取这种迂回办法,返回加国与亲人团聚。
移民部官员认为,未领到枫叶卡的太空人若申请旅行证不成功,或者自认为已经丧失永久居民身份的话,重新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或申请临时居留签证,亦不失为值得一试的办法。
移民部发言人玛丽娅·依亚得纳第在接受本报长途电话采访时说,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的太空人,如想进入加拿大,可以考虑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甚至向移民部重新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移民部发言人所说的这两种办法,是在今年年底之后仍无枫叶卡、且已丧失永久居民身份的太空人欲再来加拿大时,可考虑采用的应变办法。
同时,由于沿陆路驾车在美加边境站入境,在今年 12 月 31 日截期生效之后,在一个不确定的时期内暂时仍不需验证枫叶卡,因此共有三种办法可选择。
钱路认为,原来有加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太空人,在出现五年中未住满两年状况之后,若自己认为未丧久加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话,则申请临时居留签证一法未必妥当,因为此项签证是发给不具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人。
太空人就算如愿拿到签证,也不能解决永久居民身份的问题。
钱路说,对这些太空人而言,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利用依亲移民,由在加国的亲人担保,重新申请移民,有望一举解决永久居民身份,等候的时间约为九至十二个月。
移民部规定,如果是由在加国的配偶担保另一方移民,比如太太担保先生,则不受收入限制。
如果担保人是成年子女,需要达到最低收入标准。
以一名子女担保父母双亲的三口之家计算,2003 年的最低标准是年收入 29290 加元,四口之家的年收入最低标准是35455加元。
钱路称这是“绕个圈子回加拿大”,认为是避免与移民部打官司的好办法。
当然,他也提醒申请人,他们仍需符合身体健康、无犯罪纪录等移民条件。
依亚得纳第说,去年 6 月 28 日起实施的新移民法规定,在过去五年中祇要在加拿大住满 730 天的移民,即可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其中不再限每年在加拿大住满 183 天,这条规定与过去相比,已经变得极为灵活和宽松,但仍有相当多的太空人无法遵守这一规定。
(杨是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