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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的三种不同卖主

文章发布时间:May 29, 2006

房地产的市价是一个市场的平均价,在一个小区中和一个固定的时间内,有的房子买在了市价以上,有的房子买在了市价以下。

成交价是买卖双方经过经纪通过谈判达成的价格,房子在何处成交取决于卖主有多想卖,买主有多想买,以及房子的状况。

市场上有这么三种卖主。

第一类是试试卖的卖主(touch the water),价格好就卖,价格不好就不卖。

Leslie/Finch附近有一个高压线下的 Semi,竟要价到40万(2006年),就属于这类卖主,尽管房子重做的,但价格远远高于市价。

买房时遇到这类卖主,价格不好谈,我问过上述卖主有多少空间,他说是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的钱。

第二类卖主是愿卖房的卖主(want to sell)。

这类卖主是市场上大部分卖主,只要卖到市价就可以了。

这类卖主一般是换房,没有一个期限房子必须要卖掉,这类房子一般在市价的97-98%成交。

第三类卖主是必须要卖的卖主(have to sell)。

这类卖主希望房子在一个期限内必须要卖掉,是投资人或有眼光的买主的寻找目标。

我们最近在密市以41万5买下要价45万9的近3000平尺的房子就是一例。

这类卖主卖房的原因常常是失去工作,要破产,离异,回流,或是不堪承受同时二个房子的卖主。

如何判断以上卖主主要靠经纪的经验,一个有经验的经纪给买主省几千加币是很容易的事情。

(庞海福Joseph Pang, Re/Max Broker, 416-879-5008,1-866-866-6607,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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