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移民服务业界估计,约 10 万宗早已递件的移民申请旧案之中,可能很多案子因无法赶得及在本月底前审理完毕,将面临较严苛的新移民法规门槛。
曾代表 102 名移民申请者提集体诉讼案的律师表示,所有提诉人都已经接受面谈,正在争取索偿程序中。
同时移民部已经上诉原案,庭上将听取更多介入单位的意见,料将成为一项各界瞩目的判例。
温哥华移民律师王仁铎昨(26)日表示,移民部因作业缓慢造成估计多达 10 万宗申请案搁延,其中大多数恐怕无法赶得及 3 月 31 日的截期“大限”。
他表示,很多移民申请人可能还不太了解情况,也不知道可以经由法律诉讼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仍在观望,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王仁铎指出,一旦新移民法过渡期截止,从 4 月 1 日起,那些还未审理的累积旧案,势必改采新移民法规定的新审核标准和评分门槛。
举例而言,王仁铎指出,原申请人恐需重新考英文语文测试,或面对较严苛的其它审核标准项目,移民评分也从 70 分升至 75 分。
王仁铎认为,移民部硬性执行的新移民法追溯效力,对申请人非常不公,而且不合理。
他建议,移民申请者应该现在就采取行动,如果依新法审批而吃亏的案件,若确因移民部失职的话,应还有追诉和索取赔偿的机会。
联邦法官基伦上月在一项移民索偿集体诉讼案中裁决,移民部未遵照国会要求,加快审批来自全球各地的移民申请案,同时移民部虽允处理旧案的期限延至 2003 年 3 月 31 日,在这段过渡期间仍按照旧法审理,可是这项延期措施是基于移民部提供的错误资料。
法官认为,当时移民部向国会表示累积旧案只有约 3 万件,事实上却多达 10 万宗。
后来移民部长科德尔曾表示,当初向国会提呈的资料是预估的数字,因为不知道申请人会不会撤销申请案件。
科德尔日前向国会众议院公民暨移民常设委员会提出报告,他“承认”移民部需在截期前处理为数多达 9 万 2000 件案子,但是他没有明说移民部是否有能力消化这些案件。
移民部规定,新移民法于 2002 年 6 月 28 日生效后,包括在 200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交件的技术移民申请旧案,得顺延至今年 3 月 31 日,在这段过渡期间允许按照旧例,和原来的 70 分底线评分来审理。
王仁铎是代表 102 名移民申请人向移民部打官司的律师之一,他表示,这群提出集体讼案的申请人当中,华人约占七成,其他还包括中东等地区的人士。
王仁铎指出,原告们希望向移民部索取应有的赔偿,包括每人已缴的移民申请费、律师费、文件公证开支和等候时间的损失等。
王仁铎透露,他们虽然已经在第一回合中胜诉,但这宗案子还有下文,因为移民部已提出上诉。
他表示,他和几名代表申请人的律师曾以本案已成为“时过境迁”的案子为理由,要求庭上不受理上诉案,但是上诉法院还是决定审理。
目前双方律师团正在加紧准备迎战庭上辩论的有关文件,王仁铎认为,客观看来移民部在这件事情的处理方面确有失误,所以他还是看好表申请人一方,在上诉案中获胜的机率较大。
据了解,加拿大律师公会代表将以“介入者” (interventor) 的身份,出庭上诉法院,和提出佐证意见。
王仁铎表示,法律公会将站在为移民申请人仗义陈言的一边。
据王仁铎表示,代表加拿大政府方面的司法部律师曾向他放话:如果移民部再度败诉,将不惜继续告到联邦最高法院,届时很可能成为一宗具有划时代指标作用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