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劳工新法例实施,届时若果雇主希望属下雇员一周内工作超过48小时,便需得到雇员书面同意。
据加通社报道,根据周四通过的劳工新法例,安省雇主若想公司雇员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的话,便需先得到省府核准,并同时取得雇员的书面同意。
该条极具争议的法案周四以53票赞成及24票反对获得通过,从而彻底推翻前保守党政府推出的60小时工作周措施。
有关的同意表格必需递交省府核准。
如省府30天内未有回应的话,该家公司便可依照计划行事。
雇主及代表员工的工会务须确保员工明白新例赋予的权利,以及有关工作周的各项限制。
安省劳工厅长透露,数十万雇员去年工作每周超过48小时。
他表示,法案主要帮助零售业、制造业及相类行业员工,他们或许得不到工会或其他组织提供的保障。
劳工厅长说:“那些员工是最脆弱的一群。
由于担心丧失工作,因此他们均不敢向雇主说不。
现在起政府会保护他们。
”他续称,该些未能完全符合所有劳工法例的公司,将不会获劳工厅批准它们加长雇员的工时。
但安省省府会在明年引入另一些新法例,容许诸如采矿等某类行业获得豁免权及可以安排较长的工作周。
部分豁免权条款目前已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