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及曾明娜在六月二十一日难民甄别裁决公布后,两人失去联络,今次羁留聆讯的呈堂文件,补充了这一页空白。
据《星岛日报》报道,当日赖昌星被移民部执法组职人员艾佛利(Jack Avery)带到温哥机场的羁留中心,期间在没有律师在场下被问众多问题。
艾佛利的证词指出,赖昌星在数个月前曾申请工卡,但至今仍没有下文,他自言有一间烈治文市的公司想请他当总经理,但因为没有工卡而作罢。
他又向艾佛利说,他首次(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羁留时曾明娜母亲“借”给他们的三十万元港币(约六万加币),现在已用光了。
在六月二十四日,赖昌星又向另一位移民部官员戴维(Maria.D.Davie)表示,岳母汇来的钱是用来付律师费和生活费。
现在靠朋友接济,可以动用的钱很少。
另有消息指出,赖昌星现时约有三万元。
早前有报导指出,海外人士汇给赖的钱,共三百九十万港币(约八十万加元),难以核实。
被问及十年后中国会否对他有兴趣时,赖昌星分析,到时权力斗争中的人已换班,他不以为届时人们会对他有兴趣。
聆讯呈堂文件又指出,赖的钱包内,有他人名字的提款卡,其中还有一张印有赖昌星香港远华集团的名片,内有他在温哥华的电话,背后就是一串数字和蔡铃铃(Tsoi Ling Ling )的英文名字。
曾明娜在六月二十一日一早便不辞而别,到儿子在移民部官员指示下打电话,官员联络到曾明娜时,她才知道赖被捕,但最后在“电话无电”下,失去联络。
她六月二十四日向移民官员指当时自己去了散步及买衫,下午遇到黄煜文,便在另一条街吃午餐,她在四时接到代表律师电话知道要自动报到,本来仍想回家见子女,但最后还是到市中心省级法庭门外,由移民部员带走。
另一方面,曾明娜亦在六月二十四日一次盘问中,表示自己每周有一、两次到本那比Gateway 赌场赌钱娱乐,在新的获释条件中,新加入了不准她去赌场和接触帮派份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