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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论坛:对“公开信”反驳者的评论

文章发布时间:January 20, 2005

编者注:本网发表了就成立新移民紧急援助基金给李嘉诚先生的公开信以来,引发了不少网友争议。

昨天本网发表了网友“夕禾”的来稿:就“公开信”再劝劝赵平波先生,今天再发表网友“贾老板”提出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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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来,没想到这里还是热闹得很,还来了块真正的砖头。

好!

楼上几位佩服看客注意,我要开始抛转。

引用原文:
1、51网站越办越好,实用性服务性很强,所以网友越来越多,这种局面应该珍惜。

您的募集签名设立基金之举,超过了您作为网站管理者、网友服务者的角色,而要充当倡导者、代表人的角色,岂不知这种角色是很难担当的,不要说做这种“散沙群体”、就是“首属群体”,领导者也是不那么容易当的,往往是出力不讨好的,所以不要做超出自己角色和能力范围的事。

也先佩服一下,高手就是高手,抛砖前不忘先夸对手几句。

同意,51一个小站,搞这么多事体,难以承载。

引用原文:
2、您发起建立基金的出发点是好的,您感受到很多新移民的困苦,特别是最近几个新移民家庭遭受突发灾难,使您产生怎样更多更好的帮助这类同胞的意愿,这无可非议。

我认为说您“炒作”等,都是对您的善良出发点的歪曲,可谓“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是,我认为你到此刻应该打住了。

因为您发表公开信征求意见,大家意见很不一致,那就作罢吧。

如果您还是要继续坚持做下去,包括我在内的许多网友对您的动机就要怀疑了。

老赵,这”好话”不能听。

这是害你,其中滋味自己琢磨去。

这位老兄怀疑的动机不妨说来听听,看看炒作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很想了解。

引用原文:
3、您说有1200多位网友签名支持,我毫不怀疑。

开始我也要签名支持了,可认真一想,觉得不对味、不对劲,我们怎么能以这样聚众的公开的方式去向一个个人要钱呢?所以我写了反对意见。

我想,很多签名支持的网友,恐怕也只是想这是件好事,应该支持,而没有细致考虑这种方式是否妥当、是否会奏效、是否会有负面影响。

所以,您不能觉得有不少支持者就更固执,有时真理在少数人手里,何况反对的并不一定是少数。

这块砖很厉害,动摇签名人的军心。

要点出的其中的破绽,”我们怎么能以这样聚众的公开的方式去向一个个人要钱呢”,这么仔细的文章作者,不会没看公开信内容,但为什么还生要曲解公开信呢?不明白。

yahoocanada是明白人,看看他的评价:“这里我请你们注意一个事实:李先生的这12亿元已经计划作为慈善积金了,完全不是有人强迫他拿钱出来。

赵先生倡议只是就这笔积金的具体使用做一个建议,其建议也完全在慈善事业范围之内,没有任何不妥。

”不知“夕禾”如何评判。

引用原文:
4、希望您认真考虑您的做法犯了什么病,综合网友们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

飞来的横祸,意外的灾难,随时可能降临在全世界每个人的头上。

作为人,只能是“直面惨淡的人生”,而不能指望靠救济来渡过难关。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设立什么救援基金都是杯水车薪。

不同意。

这中逻辑的结论是,社会不应该有爱心,慈善基金没有存在的理由。

引用原文:
第二、您要为大陆新移民设立救援基金,而受援助的情况是各地各种所有的人都会遇到的意外灾难,那么香港、台湾、其他国家的新移民遇到同类情况怎么办?老移民怎么办?土著怎么办?只为少部分人设立“小金库”是不公平的。

Ice Deer 已回答,不重复。

成立慈善基金的目的本身就十分清楚简单, 即帮助有需要帮助的特定群体。

每一个现存慈善基金都不是覆盖泛泛群体,而是集中财力人力在一个它所研究和擅长的小群体,例如非洲儿童,多伦多贫穷家庭。

从这点出发,成立一个慈善基金定位于大陆新移民并无错。

引用原文:
第三、单就大陆移民来说,不管新老,哪个不是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为生存而拼搏,大家都没有哭天喊地,因为没有谁是被迫来加拿大的,更因为中国人崇尚的观念是:自尊、自立、自强,您的聚众强求性质向人要钱、求人施舍,伤害了绝大部分大陆移民的自尊。

刘飘先生说得很对,要是以你个人或51网站的名义,怎么做都与大家无关,因为丢人是丢你自己的人。

而您现在要以大陆新移民(至少是部分)的名义,这是不可以的,你不应该也不可以让很多大陆移民感到丢人!

Ice Deer 已回答,不重复。

“我们是自愿来加拿大,我们受过高等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获得帮助(当我们有特别困难时),否则就“丢人”。

我想我们每一个新老移民都曾经或多或少的得到过非牟利组织的帮助,像华资处,孟偿会等。

我们是否会觉得丢人呢?

许多人觉得丢人主要是因为向李嘉诚先生要钱,我觉更不妥。

我们的前提是李嘉诚先表示要捐钱,同时李先生并没有指名把钱捐给哪个慈善团体。

公开信的方式是给出建议,也是籍由此方式表达多人(非某个人)的意愿。

一个进一步的假设是希望李先生的善款能更多应用于华人团体。

引用原文:
第四、如果有人以众人签名、公开致信的方式要您赵先生出钱或做什么,您会有何感受?我想第一个感受不会是考虑所提要求是否合理,而是对这种方式的极度反感。

这不是要挟我强迫我吗?”“这简直是强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们怎么能对令人尊敬的李嘉诚先生这样做呢?他不是政府、不是团体,也不是应该受到逼迫的坏人。

人家有钱是人家自己的,人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关你何事?你想让人家掏腰包,还采取这种公开施压的方式,怎能让人接受?如果李嘉诚先生答应了,那么香港(他的同乡们)、台湾或其他地方的移民也提出同样要求怎么办?如果他不答应,是不是要背上不同情大陆新移民的罪名?所以我说过,这种做法,不仅是“抢钱”,还会“杀人”。

结局就会是这样的,清赵先生三思。

没有前提的推论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赵先生说要捐钱,其他人可以建议他考虑在某一方面予以关注,但他没有,所以也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人家有钱是人家自己的,人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关你何事?”此话不对,如果李嘉诚没有说成立基金的事,当然他人不能对他的资金用途提建议。

但还是要说“前提”,前提是他说要成立一个加拿大的慈善基金,所以大家可以提建议,不要用“强奸”这种过于夸张而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词语。

其实,如果李先生没有采纳建议,才是你说的那样,他人无权指责,更不能说“不同情大陆新移民”,因为自有他的理由或者考虑。

“所以我说过,这种做法,不仅是“抢钱”,还会“杀人”。

结局就会是这样的,清赵先生三思。

”,你什么时候说的?没找到呀。

不过,这么夸张的结论从何得出?有何逻辑?

引用原文:
5、赵先生和51网站该怎么办?一句话,继续作自己力所能及的善事。

51网站和赵先生作了很多好事了。

比如对最近几例遇到灾难的新移民的报道,使很多人对受难者表示了同情和援助。

这就是你尽到了应尽的道义责任。

至于这些和今后遇到意外灾难的同胞的救助问题,首先他们要自强自助,其次还有加拿大政府,还有慈善机构,至于众多的大陆新老移民以至加拿大的所有华人,都应该力所能及地伸出援手。

而51网站可以做的,我觉得无外乎三点:多报道救援事例,营造所有华人移民团结互助的氛围;多报道新老移民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和成功事例,给新移民以精神鼓励和途径指引;多提供实用的生活、工作、法律、保险、医疗等方面的信息资源,让新移民得到实际的帮助。

“高屋建瓴”,好砖。

指出51可以做的,还划定了禁区,老赵,知道了吗?做好本职工作,别多管闲事。

作者有领导风范。

引用原文:
以上意见,仅供赵先生参考,有不当之处,请赵先生和其他网友批评指正。

这类文章也可以上头版?我的为什么不摘?搞平衡呀。

不过,好歹总算见到了一块砖,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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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网友“贾老板”来稿,网文原帖在: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5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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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to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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