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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能同情一个贪污犯的儿子吗?

文章发布时间:June 29, 2005

51编辑注:本网昨天发布的文章“我到加国留学后,父亲被双规了……”引发了网友们热烈的讨论。

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对于一个曾经挥霍无度的、贪污犯的儿子,公众不应当予以同情。

现特转发网友杨斌的来稿“能同情一个贪污犯的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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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我到加国留学后,父亲被双规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感到很气愤,正如“窗台上的猫“等众多网友说的那样:“这是一个什么的世界,我们还要同情败类??????????“阿辉(主人公)的父亲是一个贪污犯,他把在国内贪污来的钱都转移给了自己个儿子,而这个儿子也颇有其父风范,看看他怎么消费的:

“我刚来的时候是租别人的房子,和人家share很多东西,也想做个勤俭节约的好孩子。

后来为了自由一点儿,玩儿的时候不打扰人家,就找了个一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住。

我在那个公寓住了没多久又搬了,原因是我过生日。

我请了很多人来我家开party,玩疯了,又喝酒又跳舞,音乐放得有点大了,我们一群人还在闹,吵到了隔壁的一个西人老太太了。

老太太来敲门我们都没听见,后来老太太找来了security,把我们的兴致都扫了,第二天老太太告诉我,要不是看在我年轻也许她就报警了。

后来我一看搬家算了,之后我就又搬到了一个比那还要好一些的房子,花销也比原来多很多。

“现在想想我当时真的很败家,我的衣服从来都是买名牌的,我和几个同学把多伦多的东北菜馆吃了个遍,我会花几千块钱去买一个根本没有什么用处的模型玩具,我会在有了一台台式电脑之后,再买一台笔记本。

我当时还交了个女朋友,为了哄她开心,我会给她买当年新款的LV的包,我带她和朋友们去casino玩儿,一晚就输了将近1万块都不心疼。

我就是这样在加拿大混日子的。

看啊,在其他留学生辛辛苦苦的打工养家的时候,这个败类的儿子拿着我们的钱在挥霍无度,而从这个记者的笔啊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无限的同情,少有批评。

我感觉,这个所谓的阿辉绝对不会成功。

他将和他爸爸一样成为社会的败类,人渣。

为什么呢? 不是因为他爸爸是个贪污犯,而是应为他的懦弱,无耻,和自恋。

当别人在社会中打拼的时候,他正在大把大把的焚烧着民脂民膏;当他爸爸贪污被查出的时候,他没有把钱还会去(他以为就他这点歉意就足够了么?);更加恶心的事,他还处处以受害者自居(这一点从字里行间的语气中不难看出),还说什么:“像我爸那样的人,一辈子怀才不遇是件挺遗憾的事儿”。

要我说呀,像你爸那样的人,没被枪毙才是件挺遗憾的事儿呢!

我写的时候,我朋友在边上说:“你干吗这样说人家呢?爸爸当然希望自己的儿子过上好日子,儿子也当然不会觉得自己的爸爸十恶不赦亚。

”我说, 当然啦,他爸爸就是被枪毙了,他都觉得他爸爸是伟人呢,但这和我无关,和各位看贴杂砖人也无关,我们只在乎自己,对于我们来说首要是自己了权利和利益,就好像对于那个贪污爸爸来说最重要的只有自己儿子的前途。

最后,我非常诚心的期盼着这个贪污爸爸可以被千刀万剐,下油锅,判死刑……不过,究竟怎么判还是要看法院。

看见一个贪污的人不值得生气,因为早就见怪不怪了;看见一个贪污犯的儿子挥霍无度也无所谓,早就习惯了;但这篇文章的气人之处,就在于记者的语气和立场——我们这年都虽不讲什么阶级斗争,但起码的做人的原则得有吧!这位记者连这样的人都能同情,是不是以后报道杀人案件的时候还要写一篇专访:“我杀了我的仇人,但却在行凶的时候断了一根手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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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贴在: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71748

文章谨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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