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精神病患因被院方禁止在院内吸烟而告上法庭,该案于日前遭到安省高等法院的否决,法官表示严禁精神病患在院内吸烟并不是条残忍的法规。
被院方人员称为“老住客”的凡恩 (Gerald Michael Vaughn) 为潘尼塔桂西精神健康疗养橡脊分院 (Penetanguishene Mental HealthCentre) 的精神病患。
他于 23 年前因被指控犯上严重暴力罪行而被法院判入该疗养院接受治疗。
但去年 10 月底,他因不满院方人员以在院里吸烟为违法之事为由,而没收他的香烟,且禁止他在院内吸烟,而告上法庭。
他表示院方禁止他在院内吸烟已违反到他的宪法权利,且在未经精神病患 (他自己 )同意下做出该项处理是属违法的行为。
在控告书中他提到有权在自己的房间吸烟,而如果这种权利被否定,病人将会情绪低落、失去人性,导致自杀或是伤害他们。
他在指控书中还指出,院方的做法是要在联邦政府通过允许以大麻治疗病患后,防止他们以吸食大麻来减轻痛楚。
高等法院的法官彼得 (Romain Pitt) 在判决书中表示,院方人员似乎对于那些精神失常者欠缺同情心。
但在裁决书中指出,“我们见不到院方此举有违反宪法人权宪章权利的事实,而且我们认为被告者 (院方 )有义务替那些被关在院内的病患提供一个无烟害的环境。
”
法官还说,被告院方在处理这个烦人的案子上没有将控告者的精神状态列为他们的考虑因素。
然而讽刺的是,该名法官表示凡恩如果被确定罹患精神病而入监的话,他就能够在狱中吸烟,因为该监狱并无此禁烟的规定。
代表院方的辩护律师尤易斯 (Vanessa Yolles) 表示在昨日尚未收到法院的裁决,因此拒绝做出任何回应。
这间疗养院是于 1992 年 5 月 6 日开始禁止病患在院内吸烟。
院方一直知道无法阻止该院病患的高吸烟率,有时甚至高达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