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在申请表漏报家庭成员的中国大陆移民人士,和移民部对簿公堂打赢官司,争取到申请滞留大陆的孩子来加团聚的权利。
移民律师认为,这是挑战移民部不合理的新条例,和僵化审批体制的一次重要判例。
这名于 2000 年抵埠的黄姓华人移民,当初申办全家移民的时候,由于担心自己生了两个孩子的事实曝光,违反大陆官方一胎化政策,只携带幼子先行来加,在移民申请表栏项上,未填写留在大陆的大儿子有关资料。
黄先生抵加后,想利用担保移民方式为大儿子申请来加,没料到从 2002 年 6 月生效的新移民法,有一项条例规定:申请移民者必须填报所有未随行家庭成员的资料,否则将来不得替这些未随行亲人申请担保移民。
黄姓家庭沦为这项条例的受害人,差一点无法办理儿子前来加拿大与亲人团聚。
据处理这宗华人移民抗诉案的律师王仁铎表示,类似遭移民部官员刁难的华人申请案例可能为数不少,有些可能是蓄意隐瞒,但很多情况是,当事人有说不出口的隐衷,可是移民部审批人员却“拿鸡毛当令箭”,一概驳回类似的申请案子,又不允许当事人以人道理由办担保亲属移民。
华人家庭状况复杂 遭移民部刁难机率高
王仁铎指出,不仅是大陆一胎化政策可能影响未来的家庭成员移民申请案,在台湾或香港有些华人家庭关系复杂,即使并非有意隐瞒,也可能发生类似踢到新移民法条例“铁板”的例子。
譬如两岸三地有些华人育有私生子女、婚姻关系产生变化、领养手续不清楚,或办户口档案出现疏失等,王仁铎认为,在僵硬不灵的新条例审视下,将来可能出现更多在加亲人担保隔洋家庭成员碰壁的例子,造成骨肉分离的不幸际遇。
王仁铎表示,以黄先生的例子来说,当事人只是想替滞留中国的未成年儿子申请移民,与亲人团聚,本身又不是罪犯、爱滋病患或危险份子,实在想不透为什么移民部审批官员一味地试图用行政手法,来防堵原本是一宗单纯移民家庭团聚的案子。
律师严批官僚思维作祟
王仁铎批评,移民部官僚体系下的人员,利用执行细则条例的行政权宜,几乎把新移民法架构刻意“架空”,经常做出一些不合理、违反移民法精神的决定,这宗华人家庭骨肉分离的案子就是明显一例。
王仁铎指出,这宗上诉得直的判例,将是移民申请人对抗移民官僚的一大胜利,相信今后有些类似的案子可援引这宗判例,做为进一步争取权益的法律参考。
由于移民部审案人员对这类“有问题”的申请案,不轻易允许用人道立场通融过关,黄先生的官司提送到移民部上诉法庭,期间还递交 DNA 检验成果和各种文件,最后才平反得直。
王仁铎指出,他是从法律程序不公的立场,为这宗移民官司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利,上诉法庭终于裁决移民部败诉,黄先生的大儿子将可望顺利地和父母团聚。
目前暂时寄居大陆亲人家中的 8 岁大儿子,正在办理体检手续,等候来加。
如果未再发生变数,这一章华人移民家庭挑战加国移民法规的讼案,将以喜剧落幕。
(吴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