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的多伦多让人丝毫感觉不到一丝春的气息,阴沉的天气、飘飞的细雨和凛冽的冷风让天地也变的灰暗起来,与天气同样阴冷的还有我们的读者——吴先生的心情。
星期一一早,刚打开邮箱就看到一封读者的邮件。
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吴先生写信说,加拿大漫长的冬天让他和全家备受煎熬,幼小的孩子又患上了感冒,这已经是今年冬天里孩子第三次感冒了,他们目前租住在一个House的半地下basement里,终日见不到阳光,而且门窗封闭不好,多处漏风,更离谱的是他们测试了basement的室温,只有12度。
试想一下,在以寒冷著称的多伦多冬季,一个终日没有阳光,温度又只有12度的basement,这样的居住条件是何等恶劣!
2005年,移民加拿大的中国大陆人数连续8年蝉联冠军,达到42291人,2006年,移民人数超过43000人,这就意味着每年有4万多中国大陆移民踏上加拿大这片土地。
很难细数这些中国移民中有多少人最终选择了多伦多安家落户,但作为加拿大经济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我想选择这里的移民应该不在少数。
初抵多伦多,他们最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住宿问题,其实不只是来自中国的移民,其他国家移民也是如此,再加上同样有租房需求的国际留学生,所以多伦多的租房市场一直繁荣不衰。
火热的租房市场虽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也带来很多实际的问题。
相信吴先生一家租房的遭遇在加拿大并不是个别现象,同时,因为不良租客而引致房东麻烦频频的事也时有发生。
矛盾日益趋多的出租屋问题已经引起了多伦多市政府的高度注意,本周市府负责出租屋发照和制订标准的市议员莫斯高在检查了一些条件恶劣的出租房后大感震惊。
脏水横流的走廊、老鼠蟑螂肆虐的厨房、墙壁班驳的卧室、老旧不稳的楼梯、拥挤不堪的住宿条件,这些都揭示着多伦多一些出租房屋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多市政府将尽快出台一个房东持牌照才可出租的新政策,要想拿到执照合法出租,以后房东不仅要在申请时接受彻底检查,而且政府部门还会定期对房屋各部情况进行检验,相信这一举措会极大改善出租屋的现状,保护房客的居住权益。
房东今后持牌照才可出租房屋实在是政府的无奈之举,因为近年来关于出租房屋维修与管理的投诉日渐增多,尤其是在一些繁华地段,房屋均年数较长、年久失修,但因为这些房屋交通便利,往往离学校、公车、购物都是咫尺之遥,所以一些移民、学生或在附近工作的工薪族还是不得以的要租住在此。
由于不乏客源,房东多对房屋的现状不以为然,很多房东也并不住在出租屋内,所以对出租屋的情况更是不管不问,这也导致了房客缴纳了房租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居住条件。
政府出台法规保护租客利益的同时,租客本身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仔细查验房屋,及时发现所租房屋是否存在问题,如是否有需要更换、修理的硬件设施、配套的家具等是否有毁损等等,必要时应该要求房东书面承诺负责履行他所答应的诸如修理房子、装修或提供储物间等义务。
另外,最好让他写一份书面报告,写明在你搬入之前已经存在的一些损坏情况,以免这些损坏的责任凭空落在你头上。
当然,你也可以自己核对后写好,并让房东签字,附于租约之内,千万不要因为低房租或其他诱惑而选择条件很差或有明显缺陷的出租屋。
同时作为房东,也要对准备租房的房客进行必要的调查。
调查房客对预防将来发生危及房东的问题非常必要,这点已经无须强调,近几年来加拿大发生的多起房客冒用房东名义将物业出售,导致房东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层出不穷。
调查除了可以保护房东自己的财产之外,如果还有其他租客存在,此举同时也是对其他租客的一种保障。
房东可以了解租客的收入、信用审核、信用纪录、租房纪录、担保人或其它不违反安省人权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信息。
根据现有的租客保护法,调查租客信息的权利和方式一定要符合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Board of Inquiry的规定。
建议房东使用统一的出租房屋申请表来了解租客信息。
但要特别注意的是房东在对租客进行信用调查时,只有在调查租房纪录、信用纪录和权限时才能调查租客的收入,租客收入信息不可单独使用,而且只能是在征得租客的书面同意后,房东才能调查这些保密信息。
房东和租客达成共识之后,必须要签署一份“租赁契约”,注明入住时间、房东与租客间应遵守的各项规则等。
签约之前双方均应仔细阅读租约内容,并确保租约中各项条款内容没有隐含意义。
房客入住后,根据《安省租客保护法》规定,房东有义务保证租屋内某些设备的正常运作,这些设备包括:家用电器、 暖气 、水管、租屋内本身附带的用具,如:炉子、冰箱、墙面、房顶、天花板、门窗、锁、车库、洗手间、游泳池。
而根据《安省房屋租住条例》规定,如果一些设施因为正常使用而损坏,房东必须及时修理,或者更换。
但有些损坏的物品不必非要更换全新或更贵的,也可以用二手货代替,只要可以正常工作。
比如,房东提供的冰箱出现了问题,如果他换了个可以正常使用的冰箱,这样即可。
对于租约中已经承诺的修缮或房客正常使用中损坏的设备修理或房屋修缮问题,如果房东没有及时做到,房客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房东,并将书信复印留底,注明你通知房东的日期。
如果双方协商又未果的,房客可以联系当地市政部门要求调查。
在租住过程中,房东除了要保证房屋和房内设备的正常运转,还要保证室内的温度。
以大多伦多地区(GTA)的几个城市为例:多伦多市(Toronto)要求住宅室内最低温度是21C (70F),时间是从每年的9月15日至次年的6月1日;万锦市(Markham)是每天上午6时至晚间11时,室温需维持在20C (68F)以上,晚间11时至清晨6时,室温需维持在16.7C (62F),全年划一;列治文山市(Richmond Hill)则是全年的室内温度需维持在20C (68F)以上;密西沙加市(Mississauga)和宾顿市(Brampton)要求的住宅室内最低温度是20C (68F),时间均是从每年的9月15日至次年的6月1日。
房客发现租屋内温度过低,首先应检查门窗的关闭是否正确、密封状况是否良好、暖气炉是否通电正常,家具是否妨碍出风口等。
如果不是房客原因导致的,就应该立刻通知房东进行检查、维修或调整。
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房客可致电416 338-0338向该部门投诉。
加拿大是个非常尊重隐私的国家,房东一般情况下不能擅自进入房客的房间。
在没有事先通知时,只有以下情况房东可以进入你的房间:房间发生紧急情况;租用协议上规定,由你的房东给房间做清洁;租约中列出的其他理由。
除此之外,房东都必须在至少24小时之前给房客书面通知,并且,进入的时间限制在8:00am-8:00pm之间。
房东申请进入房客房间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如:房间维修;向购买者、保险公司及抵押贷款人展示;为了出售或转换用途,进行必要检查;其它列在协议中的理由。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如何好聚好散也成为房东和房客之间的一大难题。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只能用以下几种理由驱逐房客:1、房客没有付房租;2、房客经常拖欠房租;3、房客或其客人对房中的财产进行了非法处置;4、房客或其客人给房东或者其他租户造成了损害或带来很严重的问题;5、房东或房东的“立即入住成员”中的任何人要入住(立即入住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双亲、配偶的子女和配偶的双亲,配偶也包括同性配偶),此情况下,房东要提前两个月提出要求请房客搬出。
如果是在房客对房屋不满而向法庭投诉期间,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驱逐房客。
房东不能以房客饲养宠物而作为驱逐的理由,除非它打扰到了其他住户,或者带来了严重的问题。
如果房东对房客不满,可以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客搬走,或给房客7至14天的改过期。
如果房屋需要修理或改建,房东可以提前120天通知房客搬走。
房客有搬离需要时,如果租约未到期,要按租约规定赔付房租,所以签订租约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每一条款。
如果付租方式是每月一付,那么退租通知最迟要在搬家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交给房东。
房屋租赁过程中其实还有方方面面的问题和细节,这就要求房东和房客都要仔细了解一下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条文,加拿大是个法律相对比较严谨的国家,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一个人的权利。
多伦多的出租房屋市场一向问题多多,市政府的新举措犹如一股春风拂面而来,也许这一新政只能解决片面问题,但至少表明政府开始对出租市场进行改革和整顿。
希望此举能对像吴先生一样饱受租房烦扰的移民朋友有所帮助,更希望房东和房客能友好共处,携手度过在加拿大的租房岁月。
(文章仅供安省住户参考,不作为提供法律建议的依据)
(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