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就是检不出含毒食品?
有大批毒奶、毒食被消费是非常恶劣的事件,比它更恶劣、更可悲的是爆不出这类恶性事件,毒奶和毒食依然“正常生产销售”。
卫生部证实,全国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婴幼儿数目已经迫近5.3万人,其中12892人需要住院治疗。这是一项不完全的“阶段性统计”,但如果我们成年人对此还没有“惊心动魄”,那就该扪心自问,问一下心魄尚在否。
由三聚氰胺奶粉及危害想到奶制品等食品可能含毒,这是很正常的智力与思维。质检人员如果不这样联想的话,人们不会怀疑他们的智力,而是会直接指向其“良心问题”。毒奶制造与销售的特点,规定了毒奶事件绝不是某种单一、独立的恶性事件。其牵连之广度,危害之烈度,目前言之尚早。事态仍在发展中,而我们还处于揭露问题的“初级阶段”,谈不上正式的评估结论。
不必急于结论,现在我们应该明确的是:无论揭露“毒食”的“代价”有多大,都要毫不犹豫彻查并撤架、销毁含毒食品。因为,查出并曝光毒食即胜利、即功劳;而真实的、最大的“代价”和牺牲,莫过于毒食入肚。
面对食品、药品、饲料等,检验专业的人员与机构,工作态度就该是“宁信其有毒,不信其无毒”。如果专业机构以往就是这个心态且不被“企业公关”所诱导的话,我们的孩子则不至于遭这么大的罪,我们的社会则不至于让有毒食品祸害到如此地步。教训沉痛,政府与其专业单位,万不可继续不辨功罪。须知,毒食是个普遍的客观存在,掩盖住即大罪,查不出即失职渎职;须知,被问责、指责的质检、卫生等部门,欲挽危局、“重塑形象”的契机,正在于主动、积极地曝毒和“消毒”。套用一句老话,这里也能“有立功表现”。
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效力的人,他本人及其家人也会随时遭受毒食的伤害。依人之常情推论,这部分人不会对查毒、消毒抱着消极心态。然而,我有理由认为他们的积极性至今还没有发挥出来,或者说他们自发的工作热情受到了某种压抑。至少,我有理由对大陆质检部门的工作效率发生怀疑。
“大白兔”和“四洲蛋糕”在港检出三聚氰胺;知名PIZZA连锁店必胜客台湾经销商的外带起司粉调味包被验出含过量的三聚氰胺;澳门卫生局和经济局最新检测结果发现,韩日乐天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乐天小熊饼”50克装被检出每公斤浓度24毫克的三聚氰胺,中国蒙牛生产的“早餐奶麦香奶类饮品”250毫升装被发现含有每公斤2.35毫克的三聚氰胺;瑞士雀巢在中国黑龙江厂房生产的“金装助长奶粉(1+)”也被澳门发现含有每公斤少于1毫克的三聚氰胺…..
“在台检出”,“在港检出”,“在澳检出”…. 在原产地、主销地没检出、没报道,在大陆以外却被检出、被公布,大陆官员和技术人员对此当做何感想呢?有没有“工作陷入被动”的感觉呢?消费者应感谢港澳台的食品监管机构,这样的提醒对大陆消费者同样重要,同时这对大陆监管部门也有个重要提醒:大陆的工作量大得很,你们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再给监管部门找点别的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或者,被重用的专家由于不够专业而形成了某些技术障碍。三鹿毒奶事发后,一位院士级别的专家出来宽慰我们,他在论证液态奶安全时说:“液态奶里面假如是同样的原料含有了三聚氰胺,做成奶粉以后水分就没有了,它变成一种干粉,所以三聚氰胺就浓缩了。那么在奶粉里面三聚氰胺的含量就高了,假如你喝的是液态奶,它90%以上都是水,所以它的三聚氰胺并没有被浓缩,所以你喝一杯奶实际上变成奶粉只有很少一点点”。我们的质检与卫生部门,所有媒体和所有官员,都没看出这位专家的智力低于常人—孩子们没有吃干奶粉的,都把奶粉加水稀释过了。连这点事都闹不清楚的专家,万不能让他们指挥、指导食品监管和检验,需要先“检出”这类昏庸专家和技术官僚,否则就会出现“找不到北”的症状,永远陷在被动局面之中。
我建议对率先检出毒食、“毒药”、毒饲料的人,制定一个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则根据检出难度、检出物数量与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眼下先要明确的大概意思:第一,民间举报含毒食品者,经查属实后给予重奖;群众已有中毒、受害现象而相关毒物在当地应检未检,(确定技术上可检后)对当地官员问责、问罪。第二,质检、卫生等相关单位和所属个人,未接受上级指令和群众举报而主动检出含毒食品等有害物,给予重奖并记功。再则,为激发监管、检验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请认真组织一次教育活动,主要是看录像和网文:看婴儿体内遍布肾脏和输尿管的、让医生都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的结石,看那些痛苦的孩子和家长,看网上有良知的内行人士揭露本行业掺毒掺假行为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