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陈林煖碧召开记者招待会,就其言论表达了“遗憾”,而拒绝道歉。
(同是来自中国,没有必要搬弄英文词藻,中文里,道歉就是道歉,报歉就是报歉)。
本人在这里不想就陈林煖碧的“遗憾”做评论,只是想基于陈林煖碧本人在记者招待会所言,分析要求陈林煖碧道歉的三点理由。
并希望这个分析能够让过于感情用事、冲动的人们理解、深思;能够让沉默、漠视、甚至喝倒彩的人们清醒、变得客观审事;能够让那些混淆视听、破坏华人形象的人们反省、感受到良心及责任的压力。
因为,我们要求陈林煖碧道歉的理由非常合情、合理、合法。
第一:陈林煖碧不能以用心良苦,来开脱其言论造成不良结果的责任。
一件事情重在结果,与用心如何没有关系,这在逻辑上、生活中、法律上是再清楚不过的公理,没有必要纠缠。
道理很简单,用心是主观的东西,无法衡量,而结果是客观的东西,其后果、影响根据一定标准是可以衡量的。
因此,陈林煖碧拿“用心良苦”来辩白其言论造成歧视结果的“无辜”是苍白无力的。
第二:陈林煖碧应该明白自己的义务,应为自己的言论承担社会或法律责任。
而陈林煖碧自始至终只是对自己的言论引起“误解”表示“遗憾”,而没有想到一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对自己言论造成的结果要承担社会或法律责任。
你关起门来想评论谁就评论谁,想怎么评论就怎么评论,没有人要求你道歉,因为它没有引起结果。
而陈林煖碧在公开场合发表言论,就要对其言论造成的结果负责,最起码的对其言论引起歧视性结果道歉。
第三:陈林煖碧没有摆正华人心态,不再适合代表华人担当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委员会顾问。
同样,当我们关起门来的时候,说起大陆人、香港人、台湾人来区别不同地方来的华人十分正常,当在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委员会上就社会治安这样敏感的问题提出建议的时候,怎么能将华人按文化背景、处事方式来区分呢?难到我们不都是华人吗?难到这么区分造成可能的结果不是很清楚吗?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说,“我们华人中有些问题,等等,等等. . .” 。
但陈林煖碧没有做到,可能她压根就没想到,其言论造成歧视性结果就再自然不过了。
通过以上分析,本人觉得不必计较陈林煖碧举出的个例情况,网友也没有必要痛批任何一方的某些个别现象,因为个例永远是存在的。
倒是希望在敦促陈林煖碧道歉的过程中,各方都能积极反思,相互沟通,以逐渐建立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尽管这可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真正发扬中华民族独立奋斗、自强不息的传统精神。
而陈林煖碧就其歧视性言论道歉,就是显示建立这种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诚意,这也许是我们强烈要求陈林煖碧就其歧视性言论道歉的根本原因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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