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会议员罗思安 (Svend Robinson) 偷窃名贵戒指案,司法究竟该如何处置?根据温哥华太阳报在网路上所进行的非正式民调显示,过半数的回应者均认为罗思安既然与庶民同罪,就应该坐牢,不应享受豁免的特权。
罗思安于4 月初在列治文的珠宝拍卖会中偷走了一枚价值 6 万 4500 元的戒指,上周五被卑诗高等法院法官法兰金( Ronald Fratkin )判处“有条件无罪开释”。
温哥华太阳报随即在周末进行网路民调,问道:“你会如何判决?”结果共有 1138 位网友上网投票,表达自己的意见。
有 607 位网友表示会让罗思安坐牢,其中 351 人会判处罗思安六个月的徒刑,另外 256 人则求处最高的 10 年徒刑。
另外有 531 位网友则表示会从轻发落,其中 270 人赞成法兰金法官的有条件无罪开释,61 人会给予无条件无罪开释,另有 二百人则会判处缓刑。
有些网友对于法兰金法官的判决表示愤怒。
网友考利 (Alfred Colley) 表示,罗思安若非公众人物和同性恋者,而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就可能会被判处最重的徒刑。
温哥华的刑案律师金凯德 (Bob Kincaid) 表示,对于顺手牵羊的初犯者,有条件无罪开释的判决是相当常见的;但是被窃的财物若超过五千元,嫌犯则鲜少被有条件无罪开释的。
他认为,如果有人值得被有条件无罪开释,罗思安无疑是一名合格人选。
检方和辩方均承认,罗思安在偷取戒指时,承受着一种莫名的压力。
但网友泰瑟雷 (Mike Tytherleigh) 表示,这么一来,未来将有多少顺手牵羊者,也会宣称他们因承受压力犯案,而要求和罗思安一样获得宽大的处置。
(林清晖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