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一名华裔妇人考驾照,路考六次不过,异想天开地企图贿赂路考考官,列治文省级法庭祭出严惩,盼杀鸡儆猴。
51岁的华裔妇女岑筱琳(Xiaoling Cen,译音)一年多前开始参加路考,在六次不及格的考试后,她决定贿赂考官1000元美金,希望得以获得驾照。考官即时通报贿赂行为,邢事法庭判处岑姓妇人2000元罚款,但列治文省级法庭法官马青娜(Jane Mckinnon)觉得罪行严重,判岑姓妇人5000元罚款、6个月禁止驾驶,和强制加国文化教育。
岑姓妇人自2007年8月开始参加路考。刑事法庭特别检察官博得(Jim Bird)表示,岑姓妇人的驾驶表现象是从未经过道路练习的新手,考试路上状况连连。
岑姓妇人约每一至二个月就报名一次路考,2008年2月第六次路考失败后,她递给身旁考官一个含有1000元美金的包裹,并以广东话说:「这仅止于我们之间,我不会跟任何人说。」当考官拿著包裹走向考场建筑时,岑姓妇人发觉苗头不对,急忙抢回包裹。
岑姓妇人的律师辩称,岑姓妇人之前居住的香港和南美都有给红包的习俗,法官应从轻发落。但列治文省级法庭法官马青娜却认为,唯有判以重刑,才能达到吓阻贿赂歪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