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轻判长期虐待两名养子的夫妇监禁 9 个月之后,安省检察厅的官员昨天表示,在此群情激奋、民众纷纷质疑此项判决的情形下,检察机构将对此判决提出上诉,几乎是确定之事。
安省检察厅驻欧旭华市的首席检察官史柯特称:“我将要求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这实际上是确定无疑的。
”
虽然在程序上要得到检察总长布莱恩特的批准,方能对法庭作出的判决提出上诉,但消息人士说,检察总长必定会批准,因为这是事关人们对司法制度信心的大问题。
这对居住在安省小镇布莱克史托克(Blackstock)的夫妇,在 1988年其中女方的姊姊过世时,领养了她所遗留的两名当时年龄分别是 2岁和 3 岁的小男孩。
但之后他们却以小孩难以管教为由,常在他们不上学时将其或绑或铐在床边、有时还将其关在空狗笼中。
小男孩因不能上厕所,养父母又逼迫他们穿尿布、不准喝水、甚至吃下自己的排泄物。
稍不顺心,养父母则以家中器物,痛打这对小男孩。
这样的恶行一直持续了 13 年,直到 2001 年 6 月,才遭人揭露。
然而,主审此案的法官前天却在判刑时说,这对养父母的行为恶劣和可怕,但意图却是好的,且无证据可证明其为虐待狂,据此网开一面,从轻判处这对男女监禁 9 个月。
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几乎所有人都感到难以接受法官作出的判决。
如一直在紧密关注此案的儿童福利机构人员就表示,这种长期以非人手段虐待儿童行为绝对不可接受,应判以更重的刑罚。
各种新闻媒体上更是一片责备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