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踢死路边乞丐的罪犯,因为认罪请求,日前仅被轻判入狱六年。
反对党当即强烈抨击指出,保守党政府口口声声说要严厉惩罚犯罪行为,结果却依然重罪轻罚。
此案发生于去年的感恩节,在多伦多一家超市外,二十一岁的马森将四十四岁的乞丐迪里踢倒在地,双脚在迪里身上猛跺,导致迪里被活活踩死。
超市的保安摄影机录下了迪里的惨死过程,同时还有数名目击证人目睹了那残暴的一幕。
马森因此被控二级谋杀罪,但他只承认较轻的杀人罪,在认罪求情后,于日前被判处入狱六年。
如果他在狱中表现良好,可望在二年内假释出狱。
自由党党员、新民主党党员和受害者家属在获悉判决后,齐声呼吁总检察长杨格采取行动,禁止严重犯罪案使用认罪求情条款。
新民主党党员库莫斯在省议会上对杨格说:「你一直说要严厉处罚犯罪行为,但事实上,在这起案件中,检控官却草菅人命。
」
但杨格却称反对党的指责是哗众取宠。
杨格说,审理此案瓦特法官是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决的。
杨格同时强调指出,他会听取受害人家属对司法系统提出的任何建议。
自由党党员的布赖恩特则表示,省政府根本就忽视受害人家属权益。
死者迪里的兄弟表示,可能因为迪里是一个流浪乞丐,所以法官同意了罪犯的认罪求情。
迪里的姊姊则呼吁省政府修改立法,她说:「司法系统太懦弱胆小,就像那个害死我弟弟的人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