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t Content

About Us

We must explain to you how all seds this mistakens idea off denouncing pleasures and praising pain was born and I will give you a completed accounts off the system and expound.

Contact Us

过程很暴力!北师大女博士校园聚众打人

文章发布时间:June 30, 2008
自今年6月23日起,政府有关房地产买卖的新例FINTRAC生效。新例规定地产经纪在房地产买卖的过程中要收集客户详细资料甚至第三方资料,并填妥收据登记表。新例的实施,旨在防止利用房屋买卖进行诈骗,洗黑钱以从事非法活动和恐怖活动。另一方面,新例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新的规定包括6月23日起,房地产买卖中,地产经纪要填妥一系列的新表格上交,并存档五年,以便日后地产局查阅。新表中的公司企业/个人身份确认表, 收据登记表,是每单交易必填的。在交易中,买方个人和第三方需提供有效证件号码,颁发地,出生日期,地址,甚至职业等一系列的个人详细资料。对于无法见面的买家,手续也相对繁复。不仅要求买家提供证件,担保人证件,还要存款证明,或者信用证明等文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令越洋交易更加复杂。至于公司或者企业买卖,经纪则要在规定时间内查实公司是否存在,牌照是否合法,业务范围和经营者名字是否属实,并检阅公司年报。至于收据登记表,当局则要求经纪填妥交易金额,交易日期和帐户资料。此外,每两年BROKER还要上交风险评估表,自查经手交易的合法性,以降低房地产买卖的风险。
但是,新例中有些条款和以前的规定多少有些矛盾和繁复。之前就规定不许收取现金,只能以银行汇票、本票和银行确认的支票交易来杜绝黑钱问题。但是新的表格中竟然还要报告收取现金和现金支票的情况,难免让有些经纪对此有些疑惑,有待地产局的进一步解释。而且,当客户定金为银行汇票、本票和银行确认的支票,就等于银行已经查实了客户的身份,具有相当的保护作用,所以这一部分手续其实是可以简化的。
新条例的生效,不仅加重了地产经纪的工作量,一定程度上繁复了交易手续,也增大了地产经纪在交易中的责任。但是,由于很多条例会保护到广大买家卖家的利益,规范了行业操作的流程,经纪们大多是持支持的态度。只要交易双方给与新条例和经纪充分的理解,不介意被人索取个人资料,新条例的实施其实是对交易双方的负责和保护。
(仅供参考,如有垂询, 请电:416-648 36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Picture of guangtou1

guangtou1

Leave a Replay

订阅光头日记
推送本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