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华埠龙城商场在其圆型玻璃外墙装设一幅巨型塑料广告的计划,虽然因有违规例而遇上多伦多市政府阻力,但在该区市议员邹至蕙介入协助下,昨日终获多伦多市议会通过,批核条件则是广告位每年要有三个月留用作公众艺术品展览。
据《星岛日报》报道,商场较早前向当局申请,在与法例规定有轻微偏差情况下,批准这项计划,申请却遭市府社区规划部门反对。
市议员邹至蕙上月在多伦多暨东约克社区议会例会上,提出两个选择方案,供商场管理方面考虑。
首个方案是市府批准龙城原先提出的广告计划申请,但一年内有三个月,商场必须将广告位置,免费用作挂放来自社区的公众艺术创作或非牟利团体信息公布,商场将要负担甄选艺术家、制作和装置展品之费用,选拔艺术家任务会透过市府文化事务部及社区谘询进行。
而第二个方案是将广告面积缩少三分之二,广告因此只会覆盖玻璃外墙的最顶部分。
根据市府社区规划组呈上社区议会的报告指出,龙城商场提出的计划不符合现行市政条例的地方多达五处,建议广告面积又过大,商场整个圆型玻璃外墙完全被覆盖,内外不能透视,与商场基本建筑结合不相配。
因此,规划部较早前已向社区议会建议拒绝龙城的申请。
市议员邹至蕙于昨日举行的多伦多市议会例会上,提出市府批准首个方案之动议,动议获得议会顺利通过。
龙城商场总经理关卢桂芳昨日表示,市议会批核是一项“不错的决定”,商场方面稍后会详细研究所涉细节。
她又谓,并不介意将广告位置短期用作社区艺展,但每年定期搬挂展品程序繁复,所涉费用亦颇大,商场方面又没有取舍艺术展品审核权,这些问题均需作进一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