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65天的中国彩灯节终于在多伦多安大略省游乐园落下帷幕,这次在北美首次亮相的彩灯节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游人观赏,也吸引了许多经商者。
为了配合这次彩灯节,主办单位特地为游客准备了集市街,推出中国风味的食品和中国特色的商品。
郝女士就是彩灯节集市街中的一个经营者,然而鬼使神差,这次经营对她来说就像是一场噩梦,令她至今吃不好睡不香。
因为与另一位经营者孟先生之间发生一点小纠纷,导致事情越闹越大,最后生意被迫停止。
两个月下来不仅搭进去几百元钱,还闹了一肚子气,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
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界限不清好邻居翻脸
郝女士移民加拿大后,老公回国,她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
女儿年纪不大,但十分懂事,这给郝女士很大的安慰,可以说女儿就是她坚强下去的精神支柱。
为了生活,郝女士尝试做些小生意,虽不能发家,但总算可以支撑她的生活,她一边读书一边工作,和女儿一起相依为命,小日子虽艰难但还算安稳。
今年夏天,得到中国彩灯节在安大略省游乐园推出集市街的消息后,郝女士认为这是一个经营的好机会,便马上与主办方安大略省游乐园经营部联系,提出在集市街租摊位的请求,但对方答复集市街的摊位已经全租出去了。
几经周折,安大略省游乐园经营部负责人让他找另一个华人李先生,说他那里还有摊位。
就这样,郝女士从李先生手里租到了摊位,并与一位孟先生为邻,经营起中国特色的商品来。
起初双方相安无事,郝女士只是觉得孟先生只租了一个摊位的地方,平日里摆放物品时占得地方多了些,有时会影响到她的摊位的销售,但她能让就让了。
经常会有消费者从孟先生的摊位上拿了货然后到郝女士的柜台来付款,她都会及时提醒孟先生。
有时摆放桌子需要帮手,孟先生和太太也会主动帮忙。
几天后,问题来了,郝女士发现,孟先生所卖的商品几乎都比她的同类商品标价低,一件进价6元的商品,郝女士这里标价20元,孟先生那里标价9.9元;郝女士把标价降为10元,孟先生那里就把标价降为8.9元。
以如此价格出售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再加上有时顾客讨价还价,几乎就是在亏本出售。
于是郝女士以为孟先生是在故意找茬,存心和她对着干。
心里虽不满,但嘴上什么也没说,慢慢地双方刚开始入驻集市街时的友好关系消失了。
郝女士原来的忍让心态也逐步变得强硬起来。
矛盾发生后,李先生也曾出面干预,但并没有收到什么效果。
终于有一天,外面下起大雨。
郝女士外出回来后发现自己的物品在雨中淋着,自己的摊位那里漆黑一片,而孟先生那里既有灯光,又有遮雨棚,还把部分物品堵在公用门口,甚至有部分物品堆放在她这一边。
郝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就和对方争了起来,让孟先生把东西从她那里搬走。
孟先生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占郝女士的地方,拒绝搬。
郝女士在与游乐园经营部负责人联系未果后便自己动手,将孟先生的桌子往回挪了挪,孟先生喊来了保安,保安也认为孟先生的作法有问题,通知孟先生把物品往自己那边挪,双方矛盾公开化,事情至此就越闹越大。
游乐园处理问题火上浇油?
事情就是这样,越是烦乱越容易招惹是非。
郝女士搬动桌子时,没留心碰到了身后的一位女顾客。
女顾客的丈夫质问郝女士,郝女士急忙道歉,态度十分诚恳,顾客也没什么大碍,就原谅她,转身走了。
但游乐园经营部负责人认为郝女士与他人叫喊,推别人桌子,损害他人财物,伤害顾客,因此决定责令郝女士停止生意,搬出安大略省游乐园,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郝女士很是不解,因为游乐园经营部负责人没有听取她的任何辩解,只凭对方的一面之词就作出这样不公平的决定,让她很不好接受。
实际上她每次与对方交涉,对方就因不满而与她争吵,怎么反倒成了她“与他人叫喊”呢?尤其是说她伤害顾客,保安赶到现场时顾客早就离开了她的摊位,人都没见到,怎么得出她伤害顾客的结论呢?于是她要求游乐园经营部负责人出具书面通知,写明是谁、因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决定,遭到对方拒绝。
郝女士认为,对方之所以偏袒一方,完全是因为她当初租场地时与对方有一些分歧所致,因为她没有满足对方的某些要求,遭致对方公报私仇。
更让郝女士不能接受的是,游乐园经营部负责人在集市街见到郝女士的女儿后,认为她女儿不能进入工作场所,并因此质问郝女士,并让郝女士迅速到游乐园停车场接女儿。
等郝女士赶到停车场时,女儿流着泪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小时。
女儿是被保安从游乐园内带出来的,可以想象这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郝女士愤怒了,她无法容忍对方的作法。
事情的发展让郝女士无法接受,从游乐园方面通知她不被允许再进入场地经营后,直到灯展结束,她都没办法整理自己的物品,待到游乐园方面通知她领取物品时,她发现自己的所有物品被放在游乐园门口一辆货车上,东西被随意堆放在一起,凌乱不堪,很多被损坏了,还有一些小物件失踪了。
郝女士一气之下拨打了911,然而警察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告诉郝女士,游乐园方面有权利这样做,因为这是私人领地。
至于货物损失那不是警察要管的事,应该由郝女士与游乐园方面去交涉。
郝女士觉得委屈至极,她认为在自己毫无过错的情况下,仅仅是因为与另一个经营者之间发生一点摩擦就遭到如此对待,让她承受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这是很不公平的,她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事情本不该这样
孟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很伤心,看来这件事同样给他带来了伤害。
孟先生也承认,起初两个人关系很融洽,经营过程中互相帮忙都是有的。
孟先生说,后来郝女士非坚持说我多占了她的地方,这是没有的事。
物品摆放在那里动来动去难免会十分规矩,有时可能会占据公共区域,但我并没占她的地方。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的脾气,我通知保安处理问题没什么不对,而且我压根没和她闹过。
孟先生不愿过多提及此事,他认为事后反省一下,不管谁对谁错,这事情发生在中国人之间,都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会让别人看低了我们。
而且本来不算什么大事,好像没必要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记者采访了一位曾为郝女士打工的留学生,他也对事情演变到今天这个样子表示遗憾。
他说郝女士与孟先生都是很好的人,都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与他们很容易相处。
考虑到他们是留学生,郝女士还额外给他们提供一份晚餐,应该说想得挺周到的。
而孟先生也是那种很爽快的人。
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可能还是与当初划分场地时没说清楚有关。
两个人都认为那是自己的地盘,自然就会产生矛盾。
而有了矛盾后解决的方式有问题,结果就是小事变大事,大事变坏事。
在多伦多经商数年的陈女士说,在她看来,事情之所以变成这样,郝女士和孟先生都有过错。
当初划分场地应该有书面协议最好,这样可以避免日后许多事情说不清楚。
现在看来,他们不但没有这样的书面协议,就连租用场地都是与中间方李先生签的口头协议,这为以后的争执埋下祸根。
经商过程中有了分歧双方理应本着互相谦让的态度去沟通,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该找到李先生出面调停,毕竟租金是交到李先生手上的,而李先生应该出面彻底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事实上他们恰恰在这方面做得都不够。
陈女士说,以她的经验,经商过程中有点摩擦都是正常的,关键是要学会处理这样的摩擦。
冯志强法律事务所负责人冯志强说,其实这还是一个懂不懂规矩的问题。
所谓入乡随俗,要学会如何在加拿大处理问题。
郝女士如果认为对方占据了自己的摊位或公共区域,可以依照事先的约定或明显的界限与对方平心静气的商量。
如果对方无理由拒绝,郝女士可以请保安过来,由保安去与对方交涉。
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动别人的东西是很粗暴的行为,这样就从有理变成无理了。
当游乐园方面通知郝女士搬出物品时,如果租约到期,就没什么话好讲。
如果仍在租期内,郝女士要求游乐园方面出具书面意见是正确的,因为租用场地会有合约,单方面解除合约属合约纠纷,郝女士没必要再与对方发生任何争执,可以直接拿着对方的通知去找一个说理的地方解决此事。
关于游乐园方面将孩子带出游乐园,冯志强认为这要区分情况。
如果孩子作为游客的身份进入游乐园,而使用了游乐园方面提供的通行证,实际上孩子是无权使用的,这就属于滥用。
如果孩子是以雇员的身份进入,这又要看孩子的年龄是否为法律规定的打工年龄,如果不是,家长就要承担儿童保护不尽责的责任。
冯志强说,在加拿大看起来人们是自由的,但实际上这种自由是有很多条条框框限制的。
打比方说路边的小松树你不能动的,路边的鸽子你要敢捉一个来吃那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些都有明确的法案保护。
我们来到加拿大就必须学会入乡随俗,很多在国内稀松平常的事在这里可能就是不得了的大事,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就很可能吃亏。
当然如果有人侵犯你的利益也不要一味忍让,在中国可能是美德但在这里就未必,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不管对方是什么背景都不必害怕。
(记者 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