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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房东的信:不要象在中国一样

文章发布时间:August 26, 2004

有家新移民,6月下旬登陆温哥华,对我们的房子比较满意,6月底租下了我们的BSMT中的一房一厅,房租每月5百多元,本来是两房一厅,签约半年。

为了她的要求,我特意又去安装了一扇门变成一房一厅,另外的一大房我就用作家庭影院,安装调试了好几天。

第一个月基本相安无事,因为新移民要办许多事情,我也义务带他们去办理了一些事情。

手续基本办完了之后,先生在7月下旬就回国去照顾生意了,太太就在METROTOWN上由政府资助新移民的COLLEGE的课程(这类COLLEGE和新移民合伙向政府要钱,有的人经常没有去上课),小孩送去DAY CARE。

太太上课后不久,就对我说要把另外一间也给她住,说把视听音响器材搬走就可以了,她说已经答应了班上的一个同学,她也是一个母亲带个9岁小孩,一来省些房租,二来想住在一起上学方便些,因为那人有车。

她说她认为我肯定会同意,因为我会多了两三百元的房租收入,所以就先答应了别人。

我说房子是我的,即使是你自己租的一房子转租给别人,事先要征求我的意见,合约里用中文写得很清楚,何况另外一房并不是你承租的?我觉得住在一起的人太多不方便,小孩子多又吵闹,我虽然喜欢钱但我怕麻烦,何况还有我的大电视和一大堆的音响设备,搬移和接线都很麻烦,哪有她说的那么容易,所以我就拒绝了。

每次我说不同意的时候,她总叫我再考虑考虑,每次碰面的时候,还是要我再考虑考虑,现在的同胞是否都这么锲而不舍?我说过几次不行就是不行,有什么好考虑的?

不愉快从此开始了。

过不久,她告诉我那个同学已经在METROTOWN租到了两房一厅八百多。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就猜得到了,请大家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以下是我给她先生的EMAIL(稍有改动):

老X您好!

您要的投资移民要求还没有发给您,你老婆今天又跟我急了。

你7月回国后不久,她要我下楼讲房子的事情,她说要7月底想再找人来一起合住,或者要我降低一百元的房租,或她搬走,我没有同意,并耐心地向她解释了。

前不久,她又要求8月底搬走并要求退一半的押金,我也没有答应,我说你实在要搬走,我最大的让步就是你我双方一起登广告在这个8月把房子再租出去,如果租出去了我就退还押金给你。

如果没有在这时间租出去,我不能退你的押金,当时我还要求你太太写了张纸条声明自己要提前搬走,否则我若重新租给别人到时候她又不搬走,我的麻烦就大了.押金的事情纸条上她说就不必写了,到时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的损失比你们的押金更多,因为你们刚住进来后,之前看过房子的三个COQUITLAM COLLEGE的女生决定租一整层千多尺$850/月,他们一住就是一年以上。

房子租给你们是我自己做的选择,错过了其他人的租房机会和少收了租金,我也理当接收,但你们中途毁约,我就难以接收了。

今天你老婆遇到我,她说是退回一半的押金,还发誓说我答应过她退一半的押金。

我也发誓我肯定没有答应过她退一半的押金!

您应该相信我不是这样出尔反尔的,或许她头脑里一直有这想法,但我肯定没有说过,我也不想和她急,因为她有孕在身,因此请你和她解释。

即使没有租房合约,按照短期住宿的话,每人每天是25元左右的,一个大房间每月是700-800,两个月就是1500,还是和别人共用的厨房卫生间,很不方便,他们的方便之处是有简单家具。

如果按照短期住宿,您也算算你一家三口到底吃亏多少?

你们付的两个月房租加上押金加上前面房客卖给你的三百元大木床和餐桌椅,和我免费提供的沙发茶几,总共也是$1800左右,但包含你买家具的钱。

因为最近我接待了一家移民和一个单身移民朋友,所以我也带他们去找过几处短期房子,知道现在行情。

如果按照合约,应该付满半年的房租,即使不赔偿另外几个月的房租,一般的作法有赔偿一个月的房租的,最通融的情况是房东不追究,但是押金肯定是不退还的。

其实很多人不愿意把房子租给中国大陆的新移民,真是有原因的,因为大多数人在国内很少有讲信用的习惯,到了加拿大也这样对待周围的人,人家很难以接受,你们在加拿大住过2-3年后才会有这种感受。

我97年底来加拿大,也是在BURNABY租了一个BSMT,签约半年,住了不到一个月,我决定去东部几个月,我也和那台湾来的房东商量,希望能退掉房子,没有被答应,我就付了那几个月的空房房租费,当初也不是想”给国人争光”之类的,只是觉得作人应该就要讲信用,不管你是哪里人,既然签约了,人家不同意提前终止合约,我们就应该按照合约的条款来办。

我对新移民并没有偏见,因为我以己之心度人之腹,但许多人并不是和我一样讲信用,因此这些年我吃过不少的亏,真是难以赘述。

按道理,你们签了半年的合约,就应该至少租半年,怎能住了一个月就说走呢?我答应她如果能及时转租出去我就退还押金给你,如果没有在这时间租出去,我不能退你的押金,我应该够通融了。

刚才你太太还说没有看见我在网络上登广告,你们可以在本地的几个中文网站查查看,用Lougheed Mall来搜索。

既然房子转租出去对大家都好,我为何不租呢? 难道你的押金多过租金?

你有自己的企业在中国,也应该清楚签了协议就要去履行,我和你接触了一段时间,我相信你也是守信用的人,希望和你太太说说,还是按照原来的协议住个半年,搬家真的对你们也没有多大的好处,何况她是刚怀孕的,更不能搬。

其实我们两家相处得还可以,她主要是说上课不方便和房租贵了一些。

我能做的最大让步是降低三十元的房租,你们其实可以先去买一部便宜的汽车让她代步,买一部汽车对你们来说不是问题,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刚来的这两拨移民朋友,他们前几天就都买了二手的汽车。

有空请回复,谢谢!

(来源:卑诗华人社区,送交者: 北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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