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通社消息,咸美顿一名女子于两年前大张旗鼓召开离婚派对,现在有更多理由庆祝一番,法庭判给她加拿大法律史上最大一笔离婚损害赔偿。
高等法院法官罗夫奇克(THOMAS LOFCHIK)指令被告法拉奇斯(JOHN FLACHS)向前妻及女儿支付三十万元,作为对多年来不断的精神及身体虐待与侮辱的赔偿。
根据法庭上披露出来的详情,在长达三十八年的婚姻中,法拉奇斯对妻子拳打脚踢,并强奸其妻。
法拉奇斯还殴打、性侵犯女儿,并声称这是父亲的权力。
有一次,当小女儿抱回家一只小猫,问是否可以收养。
这名父亲的回答是,抓起小猫将其从九层楼上扔下去。
据报道,法拉奇斯总共被判处八个月监禁。
本次的损害赔偿尤其针对法拉奇斯的性侵犯行为,因这些问题在刑事审判中并未得到处理。
代表两名原告的律师说,本案的意义在于向外界发出一个强烈的信息,虐待配偶或子女将面临多方面的惩罚。
据报道,法拉其斯的妻子嘉芙莲(CATHERINE SCIME FLASCHS)受到烫伤、挫伤、肋骨折断、肺穿孔、关节扭伤,以及头发脱落等身体伤害。
女儿也时常遭到父亲的毒打,并且三番五次被性侵犯。
女儿在十六岁时便企图自杀。
女儿不得不从外祖母或青少年庇护所寻求保护,最终在十九岁时离开了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