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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院委会建议大麻合法化立遭警方狠批

文章发布时间:September 5, 2002

上议院一个委员会周三建议,本国所有年满十六岁的居民吸食大麻应当属于合法的行为。

据加通社报道,这个委员会并呼吁特赦,取消只因藏有大麻而留下的刑事纪录,如果获得政府接纳,估计会有三十万至六十万名加拿大人受惠。

这个委员会在报告书中作出的建议,不单超越了大麻非刑事化的范围,在容忍度方面,也抛离了诸如荷兰等对大麻采取宽松态度的国家。

这份报告受到大麻倡权分子的欢迎,但却被加拿大警察协会狠批。

这个警察组织把此报告书形容为“支持毒品人士的开学赠品”。

这报告由特别委员会所撰写,委员会主席兼上议员诺连(Pierre Claude Nolin)表示,这个问题仍然由联邦政府处理,而短期内应当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

目前预期下议院的一个委员会也将于十一月就违法药物发表另一份报书。

司法部长葛桑表示,政府将会研究这些建议,但在明年初之前不会发表立场。

对于目前是否已到应该立法的时候,葛桑拒绝谈论本身的看法,但却暗示现行的大麻法例已经过时。

“我们必须能够与社会同步发展,”他在魁北克城说:“我不认为一些人只因藏有而被捕,事后便应有案底。

他说,当有一些法律因为与社会现实脱节而未被真正执行时,政府便应当研究及修改。

虽则各政党都支持大麻非刑事化,但立法却显著与非刑事化有所不同,因为在非刑事化之下,藏有小量大麻作私人用途将被视为不违法,但若立法,则可能出现由政府负责出售,甚或在一般商店有售的情况。

上议院特别委员会的报告指出,目前的禁制制度并不收效,所以应该由一个监管的制度所取代,情况也许与酒精管制类似,容许十六岁或以上的人可以得到大麻。

诺连说,科学研究一面倒的显示,大麻所造成的伤害远少于酒精,且应定性为社会及公众卫生问题,而不应视为刑事。

这名上议员又指称,研究发现,大麻不会令人上瘾,且如果有长期影响,为数也少。

诺连表示,外国的开放政策会令到吸食人数短暂上升,但最终会下降。

大麻党领袖圣莫里斯(Marc Boris Ssint-Maurice)对这份报告表示欢迎,且打趣的表示诺连应该成为代表大麻党的上议员。

任职医生的加拿大联盟国会议员马丁(Keith Martin)形容这份报告是改革毒品法例的重要一步,但却认为应该非刑事化,而不是立法。

加拿大警察协会行政主管格里芬(David Griffin)表示,没有所谓毒品的安全使用,大麻也不例外,而毒品、罪案及暴力均有互有关连。

卑诗省皇家骑警及温市警方,异口同声反对加拿大上议院委员会建议有关将大麻合法化的建议,认为此举只会助长毒祸进一步深化。

温哥华皇家骑警发言人勒尼德(Sgt. Grant Learned)就大麻合法化作出回应时指出,公众对大麻药用价值与及对身体是否有不良危害仍然争论不休,但可以肯定的是,大麻走私活动受到黑社会所控制是无容置疑的事实,因此衍生不少社会问题。

勒尼德指出:“警方对上议院委员会突然提议将大麻合法化感到十分诧异,但无论如何,骑警的责任是执行法律,根据现行法例大麻仍是违禁品,警方会继续扫荡。

新上任的温市警察局长格雷厄姆(Jamie Graham)强调,他对大麻非刑事化,因为吸食大麻是走上瘾君子道路的开端。

他说:“我仍是深信吸食大麻是滥用其他毒品的开端,对社会构成危害。

卑诗省律政厅长彭祖辉(Geoff Plant)则指出,大麻非刑事化问题属联邦事务,因此不愿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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