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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多市地税评估如何上诉?

文章发布时间:February 18, 2006

月初,多伦多市府地税缴费通知单已寄往各家各户。

这是今年市府寄出的第一份缴税通知,另一份将在5月底发出。

如果对市政府的地税评估有疑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投诉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怀疑评估有误的业主必须在3月31日前上报估值复审局(Assessment Review Board)。

投诉资料可以通过邮寄、传真、亲自递交或登陆 www.arb.gov.on.ca网站填写相关投诉资料。

2006年度物业税评估是以有关物业在2005年1月(Base year)的合理卖出价,作为应缴税款的基数,称为现值评估价(Current Value Assessment 简称CVA)。

物业的现值评估价(CVA)愈高,应缴的物业税亦愈多。

业主如对这一评估不满,需提交估值复审局作出裁决。

提出上诉的业主收到上庭通知后,可以亲自出庭反对或聘请估价师(Appraiser)代表出庭。

在正式上庭前,上诉人还应跟官方估价师联络,取得官方鉴定有关物业现值评估价(CVA)的比价(Comparable),亦可自行观察附近物业,选择一些跟上诉物业类似(建筑、物料、屋龄、大小等相同)要求官方提供资料及官方评定的现值评估价(CVA)作为比价。

当然,有真正的成交价( Actual Sale)比单靠现值评估价(CVA)比较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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