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庭昨天公布一项判决结果,同意1994年4月至2004年3月之间向加国政府移民部申请各类签证者,可以集体诉讼方式向移民部追讨总额高达七亿元的溢收规费。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表示,这十年间向移民部申请各类签证的人数约有两百万人、件数为1200万件。
这项判决的意义在于,移民部未来不得超收规费,而且获利的情形。
李克伦指出,由于每个申请人申请的情况不同,一旦集体诉讼成功,预估每人可获得的退款从数十元至上千元不等;其中,以卑诗省的申请人数居多。
联邦法庭审理的这个案件,原告是居住在高贵林地区的英特(AlanHinton)于2003年提出的法律诉讼,当初他花了75元替他在俄罗斯的太太申请依亲移民至加拿大。
原告首席律师李克伦表示,根据移民部计算当时处理该案所需的成本支出,只需要36.69元,也就是说有38.31元变成移民部的「获利」。
李克伦表示,依据联邦公务人员行政准则等相关法令规定,政府部门不得超收规费,致使该部门出现「利润」情事。
移民部的作法已违反这些规定。
联邦法庭昨天公布申请人可集体诉讼讨回这些溢收的规费的判决,李克伦说,这段期间的申请人不必加入这场集体诉讼,移民部一旦败诉,就会自动退还溢收款项。
他也初估,若有人最初申请学生签证而停留加国,随后申请工作签证、延长工作签证期限,再申办移民,成功后并办理父母依亲者,很可能可领取上千元的退款。
李克伦说,包括向加拿大申请观光签证者,都在退款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