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一名华人和同为华裔的赌友,结伴前往尼加拉瀑布赌场碰运气,结果赢钱后反沾晦气。
其同去的华裔赌友见利忘义,持刀行凶,把他刺成重伤。
此案被告上月被裁定企图谋杀、非法禁锢、持械抢劫三项罪名,日前则被判入狱 14 年,但因其开审前被羁押的日子可折算入服刑期,他实际只须服刑七年。
2000 年 12 月 21 日,51 岁的华人男子杰克·孔 (Jack Kong )和 67 岁的华人赌友邓凡 (Van Duc ),都爱好赌博。
於是由邓凡驾车,两人结伴到尼加拉瀑布赌场赌博,结果邓凡全输,杰克却赢了六千元。
在从赌场回多伦多的路上,邓凡竟谋财害命。
被告被判刑后,原告杰克显然认为量刑太轻。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判决并不恰当,因为被告看起来毫无悔改之意。
他表示,自己看著邓凡对他行凶,感情上完全受不了,而且如果自己被他害死,甚至可能没有人知道他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