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9日讯 记者单向前报道:日前,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共同下发《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
这是我国在鼓励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方面出台的第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文件。
《意见》对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形式和国家提供的保障政策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近几年,在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的精神指引下,回国留学人员数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长,部分地区高达28%,目前已回国13多万人,但是尚有25万余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
在外的25万留学人员中,有许多人的专业成就突出。
在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改善环境、创造条件,实现海外留学人员智力、信息回归,对最充分开发留学人才资源、实施“科教兴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同样有着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是指我国在海外学习或完成学业后在国外工作的留学人员及海外留学人员专业团体,以自己的专业和专业团体的优势,通过在国内兼职,接受委托在国内外开展合作研究,回国讲学、进行学术技术交流,在国内创办企业,从事考察咨询活动,开展中介服务等形式,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开展的各种活动。
《意见》在鼓励留学人员以更多的适当方式为国服务的基础上,为海外留学人员提供了兼职、合作研究、委托研究、创业、人才培养、为西部地区服务、从事中介服务等7种具体为国服务形式。
《意见》指出,国家为海外留学人员开展为国服务活动提供政策保证。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提供经费投入;给付报酬。
为国服务不是无偿劳动,而是按照国际惯例,取得合理报酬、中介费或佣金等,收入纳税后可以换成外汇汇出境外;保护留学人员在专有知识、技术专利、科研成果等方面的知识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出入境便利和人事服务;做好宣传表彰。
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刘宝英介绍,《意见》的出台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步骤,是落实国家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方针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留学人员的关心和重视,标志着吸引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工作进入一个空间和领域更为宽阔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