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哈帕政府在4月4日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承诺 “政府将会在国会有所行动,就华人人头税提出道歉”后,华人社区对“人头税”平反普遍持乐观态度。
但事实是,哈帕施政报告里关于“人头税”道歉的承诺,并没有就“排华法”平反,以及赔偿方案有清晰而明确的表达。
目前,华裔社群对政府将就“人头税”作出全面道歉已深信不疑,余下的问题,是政府将以怎样的方式,对“人头税”受害者作出赔偿。
根据媒体报导,政府目前只倾向接受对“人头税”当事人及其配偶的赔偿方案,而不接受“人头税”受害者后裔的索赔要求,也未对前马田政府与“华联会”等多个华人组织签定的“原则性协议”有明确的表态。
在争取“人头税”与“排华法”平反问题上,“平权会”、“华联会”与“人头税家属联盟”这三大组织,都曾表示他们代表着“人头税”苦主。
面对哈帕政府作出的平反表态,他们有些什么看法呢?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平权会”创会会长王裕佳医生、“华联会”共同主席陈丙丁律师以及“安省人头税家属联邦”共同主席刘来增先生。
王裕佳:“华联会”要承认错误
记者(以下简称“记”):政府在施政报告中表达了政府将在国会就“人头税”作出道歉,你如何评价?
王裕佳(以下简称为“王”): 哈帕承认华裔加拿大人为加拿大作出了无可估量的贡献,政府应当为过去的错误作出全面道歉,这是一件值得全体华人高兴的事情。
过去我们争取了那么多年,政府一直未接受我们的要求,保守党政府这次能迅速地表态,体现了我们的力量。
记:我们注意到,目前政府只接受对“人头税”的当事人赔偿,不接受“人头税”后裔的索赔要求,这是不是一个定局?
王:由头到尾,“赔偿”问题都是一个相当艰难的工作,中间经历很大的困难。
要政府对后裔进行赔偿,存在三大难处,其一是以前确实没有先例;其二是政府对此的态度是说“不”;还有就是牵涉的数目太大。
记:这就是说,后裔获得赔偿的机会为零?
王:不能这么说,我们会继续争取。
平权会”获得超过4000个“人头税”索赔委托,我们会尽量为他们争取的。
当初实行“人头税”,那些受害者欠债累累,他们和他们的后代要做十多年的工,才能还得起这笔钱,有些受害者的子女,为了还债,没有机会读书,他们同样是直接受害者,我们会令政府理解这一点。
所以,我们希望多些后裔站出来,多些人出声。
记:你的意思是,“人头税”受害者第一代后裔获得政府赔偿的机会仍旧存在?
王:是的。
这与日裔的情况有不同。
而第二代、第三代后裔,希望获得赔偿的可能性较小。
记:那么“社区赔偿”呢?譬如说,“华联会”近日也在征求签名,向总理哈帕发出呼吁,主要有三点,一是欢迎并支持联邦政府在施政报告中公布将对人头税向华人社区做出道歉;二是强烈要求政府将道歉扩大到包括1923至1947的排华法案在内,这个法案对加拿大华人社区的歧视和伤害,远远超过人头税;三是要求政府尊重并落实加拿大政府与加拿大华人社区签订的有关设立一个1,250万元的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以资表彰华人对加拿大的贡献、纪念他们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和通过公共教育促进种族和谐的“原则性协议”。
对此你怎么看?
王:这个建议有很矛盾的地方。
第三点呼吁落实原则性协议,与第一、第二点的观点是冲突的。
原则性协议”没有“道歉”与“赔偿”,现在将三点放在一起,多少有欺骗的成分。
“原则性协议”是份放弃了道歉、个人赔偿的协议,是不平等协议。
华联会”现在应该正正式式走出来向华人社区道歉,说“原则性协议”错了。
现在还在坚持放弃道歉与赔偿的“原则性协议”,当社区愚昧?这是很可笑的,点解他们会化这么多的力量时间争取1250万元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们为“人头税”和“排华法”的平反做了哪些工作?“原则性协议”是在不平等的条件下签定的,现在要政府履行,这是火上加油的行为。
记:有人认为,“平权会”将个人赔偿分两步走,或者现在不提“社区赔偿”,是有意将阵线拉长,因为“平权会”在争取政府方面获得较多的资源,阵线愈长,时间愈久,你们就有理由争取更多的资源。
王:大家有眼看的,所谓路遥知马力,风水佬讹你十年八年,这种说法诬蔑居多。
如果我们真的是这样做,社区舆论多会指责我们。
这种指责,真是错到离晒大谱(大错特错),我服左你地(我服了你们),很可笑。
不,不是可笑,是可耻。
记:“平权会”是否认为,政府应该拿出一笔款,建立社区基金,用于平反“人头税”和“排华法”的宣传教育呢?
王:当然。
对于社区赔偿,我们有三个原则:一要建立问责制;二是要有透明度;三是要有绝大部分华人参加;“华联会”可以与我们在公众论坛上辩论。
记:“平权会”与“华联会”可否联手合作?
王:合作的可能性就是看“华联会”是否有心出来做事。
记:“有心出来做事”的意思是……
王:放弃愚民姿态,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
如果做不到这点,我们不耻与他们为伍。
陈丙丁:我们忍受了很多
记:陈律师,我注意到你们最近写了封致总理哈帕的信,这封信将以征集签名后呈送给政府,但政府现在好像根本不提及“社区赔偿”的问题。
陈丙丁(以下简称为“陈”):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无视“原则性协议”。
为什么呢?因为“原则性协议”不是政府与“华联会”签的,是政府与华人社区签的。
我们在温哥华开会,不是代表“华联会”,是好多个华人团体一起共同商议的。
记:但是政府对于此事一直没有表态……
陈:我们会继续与政府落实。
今天不落实,就明天,明天不落实就后天。
华人社区是有尊严的。
加拿大政府签了这个协议,可以当没有这件事?华人社区怎么可能接受?这不是面子不是尊严是什么?如果这样都可以算数,哪什么才叫欺负呢?
记:4月3日你在渥太华与总理的助理肯尼见面时,肯尼是怎样的一个态度?
陈:肯尼知道我们的立场,他很清楚社区有不同意见。
我们告诉他,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
民主社会,要求百分之百的赞成是不现实的。
哈帕也只是个少数政府。
社区有不同意见不要紧,可以坦诚地交换,不要攻击,不要无理取闹,这样别人会笑你幼稚。
记:你们在给总理哈帕的签名信里,提出了三点,具体就是欢迎政府将就“人头税”向华人社区道歉,要求将道歉包括“排华法”,同时要求落实“原则性协议”,但“平权会”认为,你要政府落实“原则性协议”,则等于放弃道歉与赔偿,这是个矛盾的东西,有欺骗性。
陈:这是荒谬的观点。
我们与政府签定的“原则性协议”,实质内容是要政府承认“人头税”与“排华法”等是歧视,与当今加拿大的价值观抵触。
我们不支持个人赔偿,但如果政府要给在生的“人头税”受害者赔偿,我们不反对。
协议”里面有一条款,不会阻止任何人正当取得个人赔偿。
现在,政府在这个“协议”上加料,我们不会抵触。
记:那么放弃“道歉”呢?
陈:政府当时认为道歉涉及法律问题,后来与司法部的律师研究后,认为没有问题了,总理会在国会上向华人社区就“人头税”当然还应该包括“排华法”道歉,我们当然支持。
记:“平权会”方面认为,对于“社区赔偿”,必须尊重三原则,即“问责制”、“透明度”同“要有绝大部分华人参加”,他们愿意在公众论坛与你们辩论。
陈:不能用“社区赔偿”这个词。
是建立一个基金,用于宣传华人建设加拿大的贡献。
我们与政府谈判的团体,代表着华人社区多个方面,从地域上,到华人社团,请问“平权会”代表华人社区多少社团?至于问责制,透明度,这是必然的。
原则性协议”有很严格的规范,内阁有条件,钱是从国库里拨出的,对于怎样用,怎样管理,有很明确、透明的责任要求,会向社会公布。
现在23人只是筹委会,之后要建立个基金会,由社会有名望有经验的人来管理。
我希望王医生这帮人不要破坏,不要中伤。
如果有诚意,可以与我联系。
你(指记者)可以将我的手提电话给他,随时欢迎他给我电话。
我再强调一次,对于“原则性协议”,希望政府要当一回事,这不是个口头承诺,我们是签了协议的,政府可以就一些条款修改,我们可以坐下来,很严肃地谈。
至于什么是“签定不平等条约”?这是无稽之谈,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
现在他们个人攻击很多,我不会回应的。
我们从来没有指责别人,我们忍受很多了。
刘来增:脚绑在一起走会跌倒
记:我注意到你最近几次谈话,将“赔偿”改为“偿还”,是不是看到政府赔偿“后裔”无望的一种战略考虑呢?
刘来增(以下简称“刘”):不能这么说。
我觉得以前用“赔偿”两字是用错了,政府向华人收人头税500元,当初500元是个什么概念?可以买两间屋(两套房子),今日两间屋的价格,一间算15万吧,也30万了,你说怎样赔偿呢?用“偿还”就比较合理,是象征性的,一个很低的要求。
记:象征性是指多少钱?
刘:按照政府赔偿日裔的标准,即15,000至30,000这个数字是合理的。
因为太低了,是侮辱我们,太高了,给人一个错觉,好像华人不讲道理。
我觉得用“偿还”这个词比较准确,用“赔偿”会引起别人的误解,容易被别人利用。
记:你们怎样看政府不赔偿“人头税”受害者后裔问题?
刘:确实,法律未有赔偿后裔的先例,因为“后裔”这个词包容性太大,我们同意分两步走,即先赔偿给直接“受害者”及其配偶,等第一步棋落实后,再争取第二步,为争取赔偿后裔努力。
记:政府现在已很明确表示不会赔偿后裔,你提出的“两步走”其实就是“走一步”,那些后裔会相信你们吗?
刘:第二步棋有得倾(可以谈)。
在不涉及立法的前提下,应该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构想,而且我们不是没有与政府方面进行过探讨。
我们不会“走一步”,争取是必然的,你不争取,永远就没有希望。
人头税”平反争取了20多年,不就是从希望渺茫走到今日的。
当然我们不敢包,医生做手术前都会要你签名,告诉你这样可能危险那样可能失败,但不开刀,就一定死,道理就是这样。
记:“人头税家属联盟”后裔比较多吧?他们会不会对你们的“两步走”失望?
刘:失望就肯定有,不过不是对我们,是对政府。
我们只是帮助他们去争取的团体。
记:你们一直没有提及“社区赔偿”这个问题,只关注个人赔偿,是不是过于狭隘呢?
刘:我们不只是提个人赔偿,还提道歉。
历来我们都将道歉放在第一位的,相反“华联会”以不道歉、不赔偿个人,拿250万,那才是狭隘。
我们不稀罕1,250万元,先道歉,坚持总理到国会道歉,这个前提条件不可以改变。
道歉为首,其次是赔偿个人,再有是赔偿后裔,这三者中,道歉占的比重为50%,其余两项各占25%,政府答应道歉和赔偿个人,我们胜利了75%。
记:现在看来75%的愿望已握手中,你们会不会因此满足?
刘:当然不会。
我们一定要争取100%,虽然后面的25%是个苦战。
但前面75%成功了,后面那25%就有希望。
记:你们为什么不支持“华联会”的“原则性协议”呢?
刘:我刚才说了,我们坚持道歉为前提条件。
现在道歉,赔偿个人都没实现,就去谈建立社区基金,这是不切合实际的。
路必须一步步走,先道歉,再赔偿当事人,然后是后裔,再就是建立基金,不能将这些问题,一天逼政府都解决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家都将脚绑在一起走,结果是一齐跌倒。
采访手记:我们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自1885年加拿大政府向华人征收“人头税”开始,近一个世纪以来,居住在加拿大的华裔华人从没有停止过抗争。
近30年来,华人社区各个团体透过不同的方式,为争取“人头税“与”排华法”的平反,竭尽努力,今日的成果来之不易,我们理应珍惜。
在民主社会,华人社区不同群体各有表达不是件难堪的事情,我们所困惑的,是无法找到一个方法,令不同意见的各方放下成见,共谋大局。
鲁迅先生有句很著名的诗词:“度尽波劫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假如我们社群内部都不能放下成见,彼此歧视,那么平反“人头税”的意义又在哪里?再退一步,华人社群为争取“人头税”和“排华法”的平反,最终走到彼此对立的两个极端上,这样的结局难道不令我们心痛,令我们愧对先辈吗? (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