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好像有点乱七八糟,我就从头讲起吧。
这些天,华人社区谈论频率最高的事情,就是全加华人联会与加拿大联邦政府就商讨人头税和排华法案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据报导,联邦政府将会在新的财政预算案中拨出2500万元用于反种族歧视,该项款将给历史上曾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华裔、意大利裔、德裔、印裔、犹太裔和乌克兰裔6个社区作教育之用。
代表华人社区的“全加华联”认为,联邦政府此举是正视和处理“人头税”问题的开始。
全加华联”执行主席陈丙丁先生发表谈话表示:“联邦政府认识到解决这些平反问题,有助于促进加拿大人民间的相互了解。
”
但从1984年就展开要联邦政府道歉和平反的全加华人协进会(即平权会)则不接受全加华联这种高调的看法。
“平权会”强调不能将这笔拨款视作是联邦政府向“人头税”及排华法案的受害者道歉与平反的举动。
假若代表大部分“人头税”及排华法案受害者的“平权会”被排斥在与政府所达成协议的谈判过程外,而且,联邦政府没有就历史上全加拿大社会曾经公开歧视某个单一种族或单一国籍不公不义的行为作正式官方的道歉,一切的协议都是没有意义的。
现在的情况是:联邦政府撇开了多把声音,只选择“全加华联”这一把声音对话。
政府这么做的理由是,成立于1991年,由全国280个华人社团组成的“全加华联”,是华人社区的代表。
由此,关于要求加拿大联邦政府向“人头税”及排华法案的受害者道歉与平反的问题,又引出了另外两个问题。
其一是“全加华联”是不是已获得了“人头税”及排华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信任?其二是“全加华联”是否获得数十万华人的认可,是他们的代表?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平权会”真的是“人头税”及排华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代表,那么“全加华联”在与政府商谈时,理应邀请“平权会”参加。
就算政府不强调这样做,“全加华联”也应该坚持这样做。
因为,毕竟谈判双方讲的是“人头税”与排华法的事情,没有苦主的参与,这样的协商当然难以服众。
假如(记住,是“假如”),“全加华联”认为“平权会”并不是“人头税”及排华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代表,这很简单,就让“人头税”及排华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属投一次票,谁是真正的代表,答案自然很清楚。
第二个问题比较复杂,要弄清楚“全加华联” 是否具备代表性,起码要弄清楚以下一堆问题:一是“全加华联”所代表的280个华人社团究竟共有多少会员,这些会员占全加华人总数的百分之几?二是280个华人社团的成立是否具备代表性?三是“全加华联”是不是由这280个团体推举出来的,是否具备相应的领导威信与权力?四是“全加华联”此番代表华人社区与政府协商是否获得华人社区的授权,或者是,华人社区是否知道、赞同、支持“全加华联”代表他们去与政府协商?五是对于“全加华联”以外的一些异音,“全加华联”做了哪些的沟通与说明工作?六是“全加华联”在与政府协商前有没有准备好具体的方案?假如有,是怎么制订出来的?这个代表华人社区利益的方案,华人是否知道?曾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告诉过华人?七是参与协商的“全加华联”代表由哪些人组成?怎样推举出来的?八是过去两年多来的谈判过程,“全加华联”有没有很清晰地向华人社区通报?……
恕林枫孤陋寡闻,对以上这一堆问题,我所知甚少。
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特别与“全加华联”执行主席陈丙丁先生办公室联系,想邀请陈丙丁主席就以上的一些问题谈谈他的看法。
但这些天来数次联络,都没有回音。
第一次联略,我将采访请求清晰地告诉了陈先生办公室一位姓严的小姐,数小时后,我再次致电严小姐,严明确已将我的意思完整地告诉了陈先生,我到傍晚不见陈先生任何答复,只好放弃联络办公室,直接打陈先生手机,这次是一位女士接的电话,她说陈先生很忙,现在正在开会,于是我只有将采访要求以及回复电话再留一次。
过了一天,陈先生方面还是没有回音,我只有再致电陈先生手机,这次听到的是录音提示,我只好再留下录音,如是者过去了四天,我在发稿前,仍未接到来自陈丙丁先生方面的任何回复。
其实我都知道,管理着280个华人社团的陈丙丁先生一定是很忙,他有权可以理睬我,或者不屑我,这是他的权利。
不过,我有些困惑的,假如陈先生真的很忙,他完全应该懂得一个起码的礼貌,即给我个拒绝采访的回音,而不应如现在这样三呼四唤不出来吧?
我更疑惑的是,我作为一位传媒人,按常规向声称代表我们华人社区的“全加华联”执行主席提出采访申请本来是正当的权利,我这些年也曾采访过国会议员以及政府官员,不管他们是否愿意接受采访,总会有个回音,不像陈先生这样,以不睬不理不回复对之。
由此推想,假若民众要找陈先生倾诉,岂不是更难?
光凭这一点,我忍不住请问陈丙丁先生:你在代表谁?
(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