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业者指出,地产经纪有责任向准买家,汇报物业曾否发生凶案和犯罪活动,一旦经纪被发现刻意隐瞒,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据传媒引述地产经纪指,在烈治文双重凶案涉案房屋,在案件发生前,原打算出售。
该区亦有多间房屋竖牌,未能确定是否会因案件受池鱼之殃。
鉴于烈治文发生双重凶案,地产经纪朱鹤群表示,“所有发生谋杀案的第一案发现场,都要向准业主汇报,特别是那些被揭发及在报章刊出的凶案,例如这宗烈治文案件,更是有必要事先作出声明;否则,待物业成交后,业主自行发现物业的背景有问题,便可以向地产经纪保持法律追究权,有关的地产公司亦会因此受牵连,需要向该业主赔偿。
”
他承认,举凡曾发生命案的凶宅,楼价都是偏低,凶宅附近的房屋,可能户主因心理恐惧因素而考虑放盘,不过未必会立刻搬出。
有些准买家认为自已“命硬”,不怕凶宅,反而乐于以入住,并会向原来业主讨价还价,务求以超低价入住。
凶宅的价格,视乎物业的新旧而异,楼龄介乎20至30年的旧楼,可能差价不大,买家买下这类物业,大有可能想拆卸重建;较新的物业,可能业主会在翻新后才出售。
”
亦有业内人士指出,屋价会否偏低,例如低一成,并非科学统计,仍有其他因素决定房屋的价格。
同时,这类涉及凶案的房屋亦不会因此不获财务机构按揭。
除凶案外,现有法例同时亦要求地产经纪,必须向准买家说明有关物业是否种植大麻,以保障物业租住者的权益。
(陈凤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