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拒绝了国会一个委员会的建议,后者表示应处罚持续违反官方语言法(Official Languages Act)的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
据加通社报道,在题为“加航仅有良好意愿是不够的”报告中,委员会提出了十六项建议,务求确保加航执行三十年之久的语言法。
其中包括,在所有班机上提供向政府投诉的表格,将法语服务推广至加航的分公司,聘请更多说法语的机师。
但联邦政府拒绝了这些建议,并表示不可以区别对待加拿大航空公司。
渥太华当局在正式回应中表示,加拿大航空公司面临着为公众提供更多双语服务的重大挑战。
但政府更加倾向于说服而非强制的方式,促使加航在班机及机场、广告、与雇员的交流中提供合适的法语服务。
国会委员会成员对政府的反应感到愤怒。
委员会的自由党籍联合主席贝兰哥(Mauril Belanger)坦率地表示,政府这样做是不够的。
官方语言专员雅达暮(Dyane Adam)认为,处罚是必要的。
根据语言法,班机在魁省、安省及纽布兰斯威克省飞行时,班机上的服务必须以英、法两种语言进行。
法律还规定,加航在招聘时必须对说英语及说法语的加拿大人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