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政府6月30日实施107号法案(Bill 107),对人权委员会进行改革。而大多伦多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则于昨天的记者会上指责政府将人权投诉私有化、精简组织、减少资金,大批受到歧视的少数族裔及残障人士将有冤无处申诉。
吴瑶瑶说,最易受歧视的是有色族裔及残障人士,在安省人权委员会(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每年收到的报告中,这两类人占80%。而这两类人大多经济困难,是最请不起律师也最需要政府法律协助的人。
她说,他们原本可以去安省人权委员会投诉,由委员会公开调查判决,但现在政府为人权委员会制订新的规则,并成立人权法律协助中心(Human Rights Legal Support Centre)。鉴于新规则太过复杂,投诉者不依靠人权法律协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就寸步难行。
昨天与会的安省方便残障者通行法联盟代表莱颇福斯基(David Lepofsky)解释说,政府曾承诺新建的协助中心将不计较当事人收入,免费给每一个投诉的安大略人提供法律建议,调查他们的案件,并派律师代表他们出庭。如果案件需要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也是政府付费请人。政府还将设立「反种族歧视秘书处」和「残疾人权益秘书处」。
(大多伦多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中)、安省方便残障者通行法联盟代表莱颇福斯基(左)及约克大学公共政策学院教授福斯特(右)在昨天的记者会上表示,政府将人权维护组织私有化,使受歧视者有冤无处申诉。马天培摄)
莱颇福斯基说,政府拨给人权法律协助中心只有当初拨给人权委员会的三分之一,且只设9个律师和12个「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根本无法处理人权委员会每年要收到的3000个投诉和6万个咨询电话。人权法律协助中心只在多伦多有一个办公室,余下的安省市镇要靠不确定的「与中心有合作关系的私人律师」解决。曾经承诺过的两个秘书处也无影无踪。人权委员会现有积压案件逾4000件,这些人可将案件转到协助中心也可继续等待,但政府明言不会就此事为他们提供法律建议。很多少数族裔需要翻译服务,政府对此事也无保证。
他说,新系统非但不会缓解人权委员会的工作压力,反倒使情况恶化。
本报稍后致电安省检察总长本特利(Attorney General, Chris Bentley)。本特利说,安省人权法律协助中心是加国历史上第一家该类机构,而昨天更是协助中心开张第二天,批评它为时尚早。安省今年用于人权维护的资金达到3170万,1440万是一次性拨款,其中很大部分就是用于解决人权委员会案件积压。
本特利说:「我们的新系统会更有力地保护人权,保证像袭击亚裔钓友这类事情不会重演。」
吴瑶瑶鼓励受歧视者积极向协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并把他们的经历发到[email protected],一起监督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