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局长科德尔于昨日宣布,将拨款70 万加元成立专职机构,负责管理加拿大移民顾问行业。
目前加拿大并无任何管制移民顾问专业资格,或监管移民顾问职业操守的法案。
科德尔于去年 10 月成立顾问委员会,就成立法案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委员会经过大半年的谘询和资料搜集,于今年 5 月 8日向科德尔作出汇报。
顾问委员会于汇报中提出多项建议,包括由专职机构发出移民顾问执照,及成立监控海外移民顾问的法例。
委员会建议专职机构评核移民顾问的履历和个人资料,按照政府认可的移民顾问专业资格发照。
建议书亦提议发出限定服务范畴的移民顾问执照,提高的移民顾问门槛。
律师和法律顾问均可提供移民顾问的服务,不需要申请执照。
顾问委员会提议监控移民顾问团体成立意外补偿基金,于申请移民失败的个案中,为客户作出补偿。
与此同时,委员会亦要求所有执业移民顾问购买责任保险。
华人移民顾问协会会长陆炳雄,对于立法管制移民顾问表示支持。
然而对于明年即可实施的说法,他坦言有所保留。
首先,这是由委员会作出的初步报告,未经政府正式认可,一切要经政府落实才能作准。
其次,成立监控团体需时。
我个人相信,要至少两至三年的时间。
陆炳雄说,省政府和联邦政府,对移民法拨款方面意见不一,于落实监管移民顾问方案的过程当中,造成不少障碍。
理论上,执业牌照是由省政府负责发出的。
然而,移民法是属于联邦政府层面的事。
因此拨款的来源,还有待两级政府商讨。
由于距离建议落实尚有一段时间,陆炳雄认为政府应先实行临时的监管措施,以免造成漏洞,让不良的移民顾问有机可乘,他说:“政府可以先将所有执业移民顾问的资料记录在案,再厘定临时的监控法例,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杜绝不良的移民顾问在法案未落成的时候,趁机谋取暴利。
”
陆炳雄称,政府不妨再下一城,立例监管不良移民顾问的广告标语:“很多不负责任的移民顾问,都标榜﹃不成功不收费﹄之类的标语以作招徕,有误导市民之嫌。
立例禁止这一类的宣传手法,至少可避免消费者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
对于监管海外移民顾问的法例,陆炳雄认为作用不大,只要该名移民顾问坚持以客户的名义作移民申请,他仍然不用接受监管,政府同样是无可奈何。
不过政府打算立例监管移民顾问,终究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