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周,多伦多发生本地中港台华商至少40人受到敲诈电话恐吓事件。据称,虽然接到恐吓敲诈电话者实际会逾百人,但真正报案的人数有限。
有人曾表示,到警局报案警方仅作笔录,感觉”报案无效”,因此有些人未进一步报案。而在日前的警察局通报会上,警方则指至今全无受害人报案,并呼吁受害人与警方联络,协助尽快侦破此案。亦由此,引来英文主流媒体记者在会上发出了”是否(华人)市民对警察不信任” 的质疑。
警方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而且,讲句实话,多伦多警察也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尽管我们不时听闻发生枪案诸类令人胆战心惊的暴力犯罪消息,但如果以联邦统计局的统计数字说话,我们今天居住的安省以至多伦多的罪案发生率仍然是全加拿大各地最低的,多伦多在全球著名咨询机构美世4月28日公布的2009年全球城市生活质量调查中,位居最适合居住城市第15名,其中警方打击犯罪的努力功不可没。
现在人们看到的枪械犯罪泛滥,很大程度上与联邦司法制度的漏洞有关。尽管省市二级政府禁枪声叫个不停,但国会层面就是不点头,使警方在”推定从无”和”人权至上”的紧箍咒下,面对犯罪嫌疑也只好空奈何,使”捉放曹”大戏不断上演。人们记忆犹新的几位中国留学生在万锦伪造文凭印章一案,尽管警察当时是人赃并获,但在紧急中因未走足法律程序,未申请到”搜查令”,因而其呈堂证据就不能成为有效、合法的定罪依据,法官最终判嫌疑人无罪。这就是加拿大的权力制衡和对人权的保护。
华商受到敲诈电话恐吓后感觉”报案无效”,只能说我们对警方办案手续程序认识不深;完全不去报警的话,就更是自身有问题了。
受几千年的儒家思想影响,华人的行为处事方式讲究”中庸之道”,具有能忍则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私了就不惹官府的传统文化观念。但在法治健全的加拿大社会,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则是不平则鸣,保护自己权力不受他人侵犯。要明白到,当有人在犯科作奸之时,受害人仍明哲保身,不向警方举报,而自己又绝对不可能去”破案”,一来是只会造成”民不告官不理”的结局,让警方无从介入、无法立案,只能干焦急;二来只会是放纵罪犯,使罪犯更加有恃无恐,不仅对受害人不利,甚至会为害更多他人。借用警方的公开呼吁: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需要警民互信合作,积极举报犯罪。
华人要融入加拿大社会生活,需要相信自己,更要信任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