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由于证据不足、程序不当、量刑过重等原因,2007年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15%的死刑判决。
尽管中国并未公开去年被处决的犯人总数,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年初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做法,受到了人权组织的广泛欢迎。
中国最高法院法官黄尔梅说,”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程序出错等问题,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部分死刑裁决。”
她说,”废除死刑是国际刑法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但中国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并不意味着中国将废除死刑。”
国际特赦组织说,每年在中国被处死的死刑犯人数,比全球所有其他国家被处死犯人人数的总和还要高。
该组织说,据中国公布的数据,2006年中国至少执行了1,010起死刑判决,而该年度各国执行的死刑总数也不过1,591起。
该组织还指出,”中国公布的这些数字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有可靠消息称,2006年中国实际大约有7,500至8,000人被执行死刑。”
但中国最高法院表示,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大大降低了死刑犯的人数。
中国处死的人数超过全球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