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西岸的维多利亚到东岸的圣约翰市,全国各地法庭每年一进到12月份,就大量挤进离异或分居父母要求“耶诞探视”的诉讼案。
纽省悉尼市律师古莎克表示,她已执业30年,今年则是民众上法院要求获得耶诞节期间与子女相处权利案例最多的一年,而且愈接近耶诞日,这些人士的情绪也紧绷。
古莎克表示,造成今年这类案件大幅增加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今年耶诞日适巧碰上周六。
她说,一般离婚或分居案件的裁决中,对周末的子女探视权虽多有规定,但对碰到如耶诞这类重要节日时,那一方才拥有与子女相处权利,则多无明文规定,混淆往往因此而生。
纽省高等法院法官盖丝则表示,每年由12月初开始,法院就几乎排满这类要求耶诞节子女探视权的案件,今年亦不例外。
古莎克也表示,她在节前几乎每天要代客户处理6件这类案件。
古莎克表示,耶诞节是多数民众心目中全年最重要的家庭团聚日,因此有些民众平常只要能定期看到子女一面就满足,到了节前,也要全力争取在耶诞节当天能与子女相聚,但拥有监护权的一方往往也不愿放弃,最后只好交由法庭裁决。
她表示,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未有监护权的一方平时居于远地,节前赶来与耶诞团聚时,却遭到另一方故意阻扰。
古莎克表示,虽然有些父母会采取折衷之道,在耶诞节期间全家团聚,但有时亦会让子女产生错觉,以为父母即将复合,等到节后“回到现实”,反对他们造成更大打击。
盖丝指出,每件案例都不同,法官通常会希望以对这个家庭、特别是子女最有利的途径来仲裁,但的确相当困难。
盖丝说,有些法官常把耶诞节当天与子女相处权判给拥有平日监护权的一方,其他法官则会鼓励两方达成协议,把耶诞当天分成不同时段,让双方当天都有见到子女的机会。
盖丝说,她从自身两次婚姻中学到的经验是,要让子女享有一个真正平和的耶诞节,就是父母双方都得学着淡化耶诞日当天的重要性,并接受在耶诞节前后假期间团聚一样可贵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