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具有的周期性决定了在地产市道低迷的时段一些物业会由出售转为寻租。从去年下半年陆续有些客户委托出租一些物业,当中有独栋别墅,也有带管理费的公寓和镇屋。发现不论是业主还是租客对于房屋出租缺少了解乃至有不少错误概念,这里对租房合约做个要点介绍。
很多刚刚登陆的新移民意外的发现在加拿大签订一个正式的租约并不容易,即使你身上揣着大把的现金,可是房东看重的却是如下的文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您的收入的证明信(Employment Letter)
·信用记录 (Credit Report)
·租房申请 (Rental Application)(相关个人信息及证明人)
而新移民恰恰没有上述文件,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找一个担保人或共同签字人(房东假设您无力支付租金时担保人承诺为您支付租金)。
租约 (Agreement to Lease)
如果房东认可您的申请,同意将他的物业租给您。接下来,您需要签署一份正式的租房协议或租约。此为一份租 客与房东之间的法定协议。
租约的内容包括:
·物业地址
·租约期限(通常为12 个月)
·租金金额(每月租金)
·定金(通常为两个月)
·租房用途
·所租房屋的服务与费用分摊明晰
·停车位
以上常规条款之后,租客与房东还会就具体的双方责任与义务拟定大量的特殊条款。比如:
·租客可以续约,但必须提前60 天书面告知房东。
·租客不经房主同意,不得对物业做油漆或是装修。
·租客同意购买个人财物和责任保险。
·租客同意保持物业正常状态,如有损坏承担责任。
·租客同意遵守管理公司条例。
·房东保证租客入住时水,电,气及相关生活设备工作正常。
·房东不得打扰租客,检查需提前24小时通知。
·房东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关系。
双方可以就更广泛的细节达成协议,比如禁止室内吸烟,养宠物,电器损坏后的维修责任,转租等等作出相应的规定,不一而足。
经常见到有关房东与租客交恶的例子,当然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真正要闹上法庭的几率还是非常小的。因为一份正式完备的租约杜绝了大多数常见冲突的发生。而且加拿大的居民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也会在法律的框架下让租赁双方有法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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