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市政府将修改法例禁止于公共电线杆上张贴海报。
届时,只有指定约2%的电线杆上允可张贴海报,而每张海报必须相隔100公尺,必须注明贴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并且不能用浆糊贴上,违例者每张海报罚款600元,不设最高罚款额。
据《世界日报》报道,以前,市府曾尝试通过类似的法例,但最终法院裁定为违反宪法而驳回。
今次,此法案亦引来多方面的激烈反对,当中声音最大的为多伦多公共场所委员会。
该组织联同其他多达18个各界团体发起反击运动,极力阻止此法案通过。
反对的市民及团体均称此法案阻碍到他们有效地向公众传达讯息。
他们表示现时街道上四处有各类不同的广告版及宣传海报等,当中最重要的则是这些公众通讯海报。
他们认为这些海报是推广文化节目,社区、政治、艺术及宗教活动最直接的方法,同时亦有很多人靠此途径买卖如小本生意、房屋出租及宠物遗失等。
委员会发言人Dave Muslin指出:“时间真是相当好,因为满地可同样的法案于本星期以宪法理由告上法庭,而于8星期前,美国西雅图的同类法案被当地最高法院判以有违宪法中的自由发权利。
”多伦多律师Bob Kellerman也认为此法案严重违反宪法,难以成功通过。
他说:“高等法院及安省上诉院都一直为大众保护着自由发的权利,此法例会被通过的空间很窄小。
”
市府将于本月9日上午9时到11时及下午1时到3时在Metro Hall Council Chamber 2楼(55 John Street)举行公听会,听取各界意见。
欲有意于当日发言,请联络Municipal Licensing & Standards Division的Mr. Gino Vescio,电话:416-392-8769。
若有意以文字表达意见,可把信件寄往15th Floor, East Tower, City Hall, Toronto M5H 2N2 Gino Vescio先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