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广播电视暨电讯委员会(Canada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CRTC)周四宣布,倘若大规模电话公司在2002年到2004年期间有服务不周到之处,顾客可获得赔偿。
此外,按照此项新规定,电话公司今后必须确保服务品质合乎标准,否则顾客亦有权求偿。
Aliant,缅尼吐巴电讯公司(Manitoba Telecom),以及研科(Telus)等电话公司皆在上述期间有服务欠佳的问题,因此这些公司可能需依法补偿顾客的损失。
CRTC亦公布了电讯公司今后赔偿顾客时应遵循的准则与程序,而曾经在市场中独霸的加拿大贝尔(Bell Canada)与Sasktel也将受新规定约束。
然而,倘若电话公司能证明导致电话服务品质降低的起因并非该公司所能控制或防范,电话公司即可针对赔偿金额与CRTC讨价还价。
CRTC周四发表声明指出,假如大型电话公司在2002年与2004年之间曾经有服务品质不良的现象,这些公司的用户将在2005年年底以前在账单上获得一笔补偿金,但退款的金额目前仍未定。
CRTC已列出13项评鉴项目,其中包括,修复工作是否如期进行,顾客能否透过多重管道与服务中心连络,以及服务中断的问题能否在24小时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