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推出取缔醉酒驾驶的最严厉法规,5月1日生效实施。
从5月1日开始,驾驶人遭拦检路测,血液中酒精含量指数达到0.05至0.08之间时,即属于被警告对象,驾驶执照会被吊销3天,如果驾驶人血液中同样的酒精含量指数被逮到第二次,驾照将吊销7天,并需要参加违规醉驾教育课程,要是第三次被抓到,除了驾照吊销30天,尚得接受矫治酒驾习惯的医疗计划。
这项新法规同时规定,有三次酒驾纪录的驾驶人,以后开车得遵守一项强制条件,就是在未来六个月之内,所开车辆必须装设特殊启动引擎装置;而这些限制都不接受申诉,而且会登录在个人驾驶纪录上。
至于吊销驾照期限,新法亦规定可根据酒驾肇祸导致的伤害严重程度,最高可吊照5年;在相关法令未修正前,凡是血液中酒精含量指数达到0.05至0.08之间的醉驾者,不论被逮到多少次,每次驾照最高仅能吊销12小时。
安省另一项针对21岁以下驾驶人的更严格法令,规定年轻驾驶人血液中不得有任何酒精含量,否则即属醉驾,预定要到2010年夏天才开始实施。